刘峡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电车充电设施亟待提质扩容的建议》收悉。提案指出了当前我县充电设施车桩发展不协调、空间布局不均衡、运营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从规划落地、秩序规范、监管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对我们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部署,市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济宁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管理及服务能力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济能字〔2026〕8号),明确到2028年底全市全面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便捷、安全高效的充电设施网络,各类充电设施不低于25万台,其中公共充电设施不低于3万台,可满足超6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根据市级任务分解,我县2026年需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30个、大功率充电枪10个、“统建统服”试点站1个;到2028年累计新增公共充电设施600个、大功率充电枪40个、“统建统服”试点站3个、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1个、V2G试点社区1个,实现全县充电服务能力翻倍增长。
今年以来,我县紧盯市级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布局建设,持续扩大有效供给。截至目前,已新建充电站16处、充电桩194个,年度新建任务完成率84.35%;全县充电桩保有量达1749个,保有量任务完成率99.38%,所有投运设施全部接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县域充电服务覆盖范围稳步拓展。
下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对照省市“三年倍增”行动要求,聚焦“提质、扩容、优布局、强监管”四大方向,系统破解当前充电设施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优化全域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汶上县电动汽车充电布局规划(2024—2028年)》,将充电设施专项布局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与交通体系规划,结合城市更新与新区开发,以“两区三中心”(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优化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提升大功率充电设施占比,优先在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工业园区等需求集中区域补建充电设施,缓解车桩供需错配矛盾。持续推动充电网络向乡村延伸,加密乡镇主干道、农村交通枢纽、休闲旅游目的地、产业聚集区等场景充电设施,并逐步向重点行政村延伸,缩小城乡充电服务差距。建立布局动态优化机制,定期评估设施利用率与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建设重点。同时引导运营企业制定老旧设施更新计划,对服役年限长、技术标准低的充电设施逐步升级改造,提升整体供给质量。
二、分类推进社区充电,破解居民充电难题
针对住宅小区充电难问题,分类施策、精准破局。推进既有小区补建,按照“单户报装、一次建设”原则,支持居民自有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对不具备自用桩安装条件、无固定车位的小区,推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小区充电设施“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续”。
三、健全运营监管体系,提升设施利用效率
推动充电设施管理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公共充电场站市场准入标准,建立运营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引导运营主体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督促充电运营企业建立常态化巡检维护机制,配备专业运维团队,缩短故障修复周期,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全面推进充电设施接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实时监测充电功率、在线状态、设备利用率等数据,实现智能化动态管理。加强充电车位秩序治理,支持具备资质的运营企业在充电车位加装统一标准的电动汽车识别锁和智能监控设备,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整治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故意损坏充电设施等行为,提升充电车位专用性与设施利用效率。
四、强化安全宣传引导,筑牢安全运行底线
压实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类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属于电网公司资产的直流快充桩,纳入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属于用户资产的直流快充桩,相关部门按行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交流慢充桩视作一般性用电电器,引导业主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安全风险。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开展设计、施工、验收,核验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确保设施本质安全。同步加强绿色出行与充电服务宣传,普及充电网点布局、使用指南及优惠政策,提升群众知晓度与使用率,营造安全有序、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