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就业帮扶机制,着力提高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群体收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杨店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1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汶上县杨店镇户籍;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龄16—70周岁之间;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全职稳定就业,未重复享受同类公益性岗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县乡村振兴局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补贴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正在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的(企业、机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4.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9日—10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杨店镇辖区各村民村委会。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居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
(五)民主评议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申请意愿、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六)审核公示
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确定无误后报县人社局。
(七)审批反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八)本次未被录用的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就业帮扶人员数据库,当年度内乡村公益岗出现空缺时,按报名顺序按程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杨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629679
监督电话:0537-6629909
汶上县杨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