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汶上县开南片区泉河大道南、宁民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布。
审批机关:汶上县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6年9月17日
批准文号:汶政土字〔2026〕41号
规划范围:位于泉河大道南、宁民路西,用地面积6.45公顷。
主导属性:工业。
土地使用规划: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6.45公顷,其中工业用地5.9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29公顷、防护绿地0.25公顷;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0.05公顷,均为工业用地;规划区域设施用地1.25公顷,均为公路用地;规划林地用地面积0.71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