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举办者申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认定以下民办学校符合民办学校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37—7281890
序号 | 学校名称(全称) | 地址 | 举办者 | 校长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营利性或非营利性 | 办学类型 | 备注 |
1 | 汶上县鲁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汶上县市政路观澜国际S9-2-103号 | 路齐遥 | 路齐遥 | 教民137083070000539 | 2023.12.1-2026.11.31 | 营利性 | 校外培训机构 | 注销日期2026.1.7 |
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