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军屯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3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接受管理;
(三)具有军屯乡户籍;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五)招聘对象为: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子女未成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在符合岗位需求的的前提下,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
(六)建立健全安置回避制度。
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家属(配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等)、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的,要从严把握、严格审核。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民主评议通过的基础上,要经村支部书记、管区书记、人社业务负责人、乡分管人社领导、纪委监委负责人等签字认可,并且需在报名时说明并报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补贴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正在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的(企业、机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4、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7、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况;
9、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所需招聘村的村委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反正面打印,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按手印),表格内子女信息填写不开的可以另附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汶上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家属、直系亲属、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的近亲属等报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备案承诺书》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未如实说明情况进行备案的,按照申报材料虚假予以清退。
特殊人群另外需要提供: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开具的证明;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提供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民政部门)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证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
5.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6.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提供相关部门二孩证明材料。
(五)民主评议:
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申请意愿、身体状况、劳动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六)审核公示:
军屯乡纪委、组织办、人社所、民政办、残联、扶贫办、市场监管所、商事登记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联合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复审结束后反馈给各村最终确定人员名单,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批反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军屯乡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军屯乡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议一年一签,根据岗位需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勤情况进行补贴发放。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屯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32679
监督电话:0537-7984101
附件:
2、2025年汶上县军屯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xls。
汶上县军屯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