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省 8 万!汶上县住房“卖旧买新”补贴政策超全解读,置换必看 |
||||
|
||||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汶上县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若干措施》,现就“卖旧买新”购房税费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适用对象: 自然人(非企业或机构)在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先出售汶上县中心城区自有住房,再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公寓、司法拍卖、赠与、继承等房产)。 2.时间认定: 卖旧时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过户登记时间为准。 买新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注:必须先“卖旧”后“买新”,顺序不可逆)。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比例: ①出售旧房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的50%; ②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的40%; ③出售旧房所产生契税额的50%。 (三项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 2.补贴范围:仅限通过市场交易产生的税费,家庭内部转让、继承等情形不纳入补贴。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申请时间: 完成“卖旧买新”流程后至活动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地点: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5住房保障窗口。 2.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窗口领取);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旧房买卖合同、过户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 ④新房购房合同、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四、风险提示与重要说明 1.时间风险:买卖双方需严格在政策期内完成交易,逾期将无法享受补贴。 2.补贴限额:若税费补贴总额高于8万元,按上限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追加。 3.材料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或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责。 4.资金拨付:补贴由县财政专项拨付,审核通过后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具体到账时间视财政进度而定。 5.合同撤销:若撤销新房网签备案,须全额退回补贴,否则不予撤销。 五、咨询方式 线下咨询: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7-728177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所有。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交易时间,及时准备材料,避免因延误影响权益。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