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 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汶上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2024—2025年)实施方案》(汶财会〔2024〕4号)和《汶上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汶财会〔2025〕2号)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涉及内部控制报告的督查单位
县委编办、县社工部、县委党史办、县工商联、县素质教育基地、县检验检测中心、县苑庄镇教办、义桥卫生院。
(二)涉及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的督查单位
县开发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水务局、县中医院、县康复医院。
根据专项督查开展进度和检查结果,适当扩展检查对象。本次未抽取到的其他单位应对照附件1和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的自查整改工作。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涉及内部控制报告的督查内容
以县财政局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要求”为基础,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督查。近年来,巡察、审计和财政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整改后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并及时更新内控制度进行督查。
(二)涉及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的督查内容
以县财政局对“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2024—2025年)确定的重点任务”为基础,结合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对单位是否建立“制定制度—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近年来,巡察、审计和财政检查等发现的问题整改后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并及时更新内控制度进行督查。
另外,对检查内容中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检查由县财政局监督办(会计科)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底,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
根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实际,灵活采取调阅资料、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
四、有关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行动,即知即改,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全方位无死角整改到位。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做好查前准备,认真制作工作底稿,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