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动申请注销的企业予以公布,并注销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企业不得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注销名单)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注销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经营场所地址 |
1 | 济宁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王新军 | 37083013202500001 | 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金都西城418室 |
2 | 济宁中都气体有限公司 | 陈猛 | 鲁济(汶)危化经〔2023〕000007号 |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峨眉山路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