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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MB285873X0/2025-0159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资格清单

发布日期:2025-08-05 09:11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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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

汶上县新世纪大道996号

法定代表人

赵建生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1370830MB285873X0

执法职责

1. 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2.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3.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4.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5.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6.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7.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8.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1.【法律】《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2.【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部门规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3号)

4.【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5.【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3号)

执法程序


监督途径

投诉电话:(0537)7293008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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