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和管护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集中排查整治范围
1. 2019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
2. 审计、财政、农业等上级部门审计检查的问题项目。
(二)集中排查整治内容
1. 工程质量问题。全面摸清已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底数和工程设施质量情况。突出排查整治农田水利设施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田间道路不达标,田块整治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包括机井、泵站等水源工程及配套设备设施偷工减料、有井无水、有井无泵、有水无电、建成设施不好用、不能用、群众不满意等问题,排水沟、在建管道等输配水工程建设标准低、位置布局不合理、未配套设计出水口等,影响整体功能发挥等问题;农桥、进地涵等渠系建筑物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不能有效发挥效益等问题。
2. 管护问题。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对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移交、管护协议等资料,排查管护主体落实不到位,管护资金保障不足,项目区工程设施损坏无人管、不维护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8月28日—8月31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农田工程质量和管护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问题查得全,找得准。
(二)集中排查(9月1日—9月15日)。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此次排查,对2019年以来项目逐项目逐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镇农办负责技术指导,各项目村全力配合。对排查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见附件3),排查的每一处工程设施进行拍照(照片要求水印照片,见附件4)。问题整改台账经各自然村负责人签字上报。
(三)工作督导(包保指导)(9月1日—9月15日)。组织4个专项整治指导组,由各管区书记牵头,镇农办工作人员和各管区主任为成员,分项目包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推进整治工作。
(四)抽测检查(9月1日—9月底)。根据项目数量、比例、范围,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设施质量和管护问题抽测,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对抽测检查发现的未上报问题,予以通报并督导整改。
(五)分类整改(持续推进)。根据专项整治台账,剖析问题根源,分类推进整改。工程质量问题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集中整改,力争在9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改,对账销号;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需重新建设、工作提升等长期整改问题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全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列举的其他问题整改参照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1),组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集中力量加强指导调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各方联动,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项目管护责任。已完成项目工程要推动项目移交,落实镇村管护责任,加强资产管理,逐设施明确管护责任人,加强巡查管护,损毁丢失及时维修,确保农田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严守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要求,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重安排轻落实、只要求不指导、只治标不治本,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