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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5-01902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成文日期: 2025-08-13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

发布日期:2025-08-13 15:57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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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1、违反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处罚

2、娱乐场所违法行为处罚

3、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处罚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处罚

5、出版印刷违法行为处罚

6、广播电视违法行为处罚

7、广播电视设施违法行为处罚

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行为处罚

9、旅行社违法行为处罚

10、网络游戏违法行为处罚

11、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

二、受理机构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审批机构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受理条件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汶上县明星路创业大厦十楼  电话 0537—— 7212015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七、执法流程图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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