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
1、对统计调查对象拒报、迟报统计资料和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2、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统计资料和有关资料的行政处罚
二、受理机构
济宁市汶上县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
三、审批机构
济宁市汶上县统计局
四、受理条件
统计调查对象拒报、迟报统计资料和有关资料;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统计资料和有关资料。
五、办理时限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
六、办公电话、地址、时间
办公电话:7213596
办公地址:汶上县国防大厦16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七、执法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