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115N/2025-0182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草案)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08-01 17:26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为加快节地生态绿色殡葬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推进殡葬改革,汶上县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汶上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引导全县殡仪馆、公墓等绿色殡葬设施合理布局与建设。为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公众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规划》草案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汶上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89.11平方千米,涉及3个街道和12个乡镇。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基期年为2025年,近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节约资源

公益惠民、补齐短板

分类施策、合理布局

适度前瞻,保障实施

4.规划目标

至203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安葬服务体系,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

至2035年,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规划公益性公墓全面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服务覆盖率100%,新建、改扩建公墓节地生态率100%。

5.分级分类体系

殡仪设施为殡仪馆。

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两类,其中公益性公墓分为城市公益性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两类。公益性公墓采用县、镇、村三级模式,县级公墓主要为城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镇级、村级公墓为本乡镇或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

6.建设标准

殡仪馆依据《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等要求执行。新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5%,改、扩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0%。殡仪馆的容积率不宜低于0.2。

公益性公墓按照单墓穴用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用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亩均穴位单墓穴不低于400个、双墓穴不低于200个标准规划。倡导地表不留坟头、不立碑,确需墓碑的应当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标准建设。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率100%。

经营性公墓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位不低于墓位总数的70%、公益性墓位不低于20%,按照单人墓用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双人墓用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0.8米标准规划建设。

7.规划布局

至2035年,全县殡葬设施形成“一馆三园多点”的总体空间布局。其中,“一馆”为汶上县殡仪馆;“三园”分别为汶上县骨灰堂、汶上县公益性公墓、彩山公墓;“多点”为多处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全县规划公益性公墓共44处,2处为县级公益性公墓,15处为镇级公益性公墓,27处为村级公益性公墓。

至2035年,全县公益性公墓总用地面积约30公顷。

8.实施措施

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审批、执法监督和设施建设。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舆论引导,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遏制旧俗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二、征集单位

汶上县民政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现场公示

汶上县民政局。

3.网上公示

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智慧汶上APP。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wb2084@163.com

2.联系电话:0537-7292084

3.监督电话:0537-7292046

4.邮寄地址:寄往“汶上县尚书路50号县民政局509室”(请注明“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公示”字样),

5.邮编:272501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