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全县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综合效果。
三、工作重点
重点公开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具体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小学招生、初中招生、中考、高考及教师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及规定;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范围、工作纪律及履职情况;教育系统内部评优评先的依据、方案、措施及结果;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教育资助惠民政策的执行情况等。通过全面、细致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科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二) 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实,各科室要围绕该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形成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工作推进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