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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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7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郝明雷) 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海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等项工作,审议并原则同意《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攻坚重点任务,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工作举措,减少臭氧污染天数;进一步压实“十条线”牵头部门责任,全面提升扬尘管控水平;坚持“冬病夏治”,提前谋划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抓好汛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强化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加强河湖突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落实落细水质达标各项措施。 会议强调,要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要建立“县级主导、镇级负责、村为主体”的三级联动管护机制,全力确保粮食稳产增产保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指出,要以《济宁市湿地保护条例》为行动指南,抓好湿地资源管理、湿地合理利用和修复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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