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原因
根据我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要求,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对《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县城常住人口不断增加,新近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持续增长,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各自独立实施,保障效能发挥不够充分。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服务工作,完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起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自2025年1月2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月25日。
3.评估过程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方案,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进行研究讨论,对该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合法性和规范性
文件内容与现行实施的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存在抵触的情况。
2.实施情况及效果
《办法》内容结构合理、措施得当,能够紧密结合汶上县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专业工作要求。所制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具体可行,具备可操作性,既能够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又能够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各级保障性住房政策,并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办法》实施以来,更加有效的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让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可持续发展。
3.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
从前期实施情况看,各项制度措施比较完备,切合我县工作实际。施行过程中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三、评估结论
经过分析评估,从整体上看,《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城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同时,该办法充分为民着想,不让群众多跑路,方便了群众相关业务的办理,使得我县全速推进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文件出台的预期目的,有继续实施的必要。建议继续执行。
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
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