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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537M/2025-01683 组配分类: 部门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5-07-25 发布机构: 南站街道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南站街道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7-25 15:52 信息来源:南站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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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经批准实施的各类建设、产业等方面的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突发事件预报和应急处理情况、社会事务保障等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公开权利人)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被申请人(公开义务人)所掌握的与申请人相关的政府信息。此类信息由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便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制作公开决定书并送达公开权利人。若申请内容不明确,公开义务人将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若申请信息不存在,公开义务人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若申请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公开义务人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若申请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公开义务人将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若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公开义务人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属于国家秘密的;2、涉及商业秘密的;3、涉及个人隐私的;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时限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街道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领导体制。

(二)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

(三)规范内容方式主动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公开目录的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

(四)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信息来源:南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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