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
一、执法事项名称: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批准
二、受理机构: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审批机构: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受理条件:(一)依法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批准的个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二)设立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要求,具备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公电话:0537-6551175;地址: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汶上县宁民路605号);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执法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