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透明度,现就我县贯彻落实《目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动《目录》执行到位
《目录》对于规范我县招投标交易行为、提高交易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按照《目录》要求全面执行到位。
二、对照梳理排查,确保《目录》内项目必进必招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目录》,全面梳理本部门、本行业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确保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目录》内明确的其他项目都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类特殊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监管服务,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质效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交易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确保交易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附件: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pdf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