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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25-0146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对继续执行《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0:55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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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评估,决定继续执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wsbdc2016@163.com。

二、通过来信来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汶上县新世纪路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件:《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1日


汶政办字〔2023〕31号关于继续执行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汶政办发〔2020〕6号关于印发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3年7月29日).doc

汶政办字〔2023〕31号关于继续执行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1).pdf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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