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
索引号: 11370830593645831Q/2025-01402 组配分类: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
成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文化市场监督检查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

发布日期:2025-06-27 17:56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分享

2025年第二季度办结案件3起,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1起,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警告、罚款4000元。;不具备学校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小学生教科书发行活动案2起,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分别罚款1000元、1000元。

信息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