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对重要审批行为、重要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普法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 |
项目投资审批科 | 对政府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协调。 | |
商事登记审批科 | 负责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限内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 设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镇街便民中心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及发展情况统计工作。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增设分支机构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协调。 | |
社会事务审批科 | 对教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社会事务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或协调。 | |
审管协调科 | 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效能提升。 | |
基层管理科 | 对各乡镇(街道)、村(居)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