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为主线,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心,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镇党委、政府指示和要求,提请县应急局立案。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过罚相当,依法履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二)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能。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应急办将辖区业务范围内企业列入本辖区执法计划。除确定的本计划检查企业外,镇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行业制定相关检查计划,确保行业检查全覆盖。
(三)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鲁应急函〔2022〕84号)、《济宁市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济安监字〔2017〕57号)的要求,对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检查公开、公示等相关规定。
4.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广泛运用教育劝导、专家“诊断”等方式,寓执法于服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防止“以罚代管”;坚持“凡执法必普法”的原则,教育从业人员、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懂法守法,以“帮教式”监管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
次邱镇应急办实有在岗执法人员共计6人,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的共计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3人,占在册人员的50%。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1488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天×6人=1488个工作日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共计660个
1、重点检查215个工作日。
2、一般及“双随机”检查105个工作日。
3、制作安全生产执法文书77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共计356个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0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
3、参与上级及本级联合执法及督导检查80个工作日。
4、参与上级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70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60个工作日。
6、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96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共计472个工作日
1、镇政府安排的值班等任务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76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3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36个工作日。
以上执法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之前年度测算,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
五、检查内容
根据监察范围、执法对象和业务能力,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利用镇政府聘请专家查隐患活动中专家的专业业务能力,主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在具体执法中,结合实际,在突出对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选择重要工序部位进行执法检查。未有专家陪同检查时,执法人员可根据业务能力重点对内业资料等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镇相关领导汇报,根据指示下达执法文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内容。镇安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实施相应监督检查计划。确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要加强过程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前,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并归档备查。
(二)统筹安排,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统筹安排计划,结合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异地检查、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对重点企业要按照确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其他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将重点行业领域中的事故频发企业作为重点企业。
(三)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检查质量。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档案,做到闭环管理,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要妥善保存检查记录等执法资料。实行案件集中审理制,对于发现的问题构成行政处罚的,要立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后上报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将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行为规范告知企业,规范入企执法检查程序。严格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公开向被检查单位作出廉政承诺,遵守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规定,坚守法纪红线,严守道德底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树立应急执法人员良好执法形象。
(五)相关说明。九小场所安全生产和辖区内消防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归派出所负责;食品加工、特种设备、提升机械等执法检查归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电力、农业、农机、敬老院、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超市、燃气使用等执法检查依据“三管三必须”原则,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次邱镇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次邱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次邱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次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次发〔2021〕15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