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发〔2025〕1号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汶政发〔2025〕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现状概况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 目标策略
第一节 功能定位
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四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坚守空间约束底线
第二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三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 县域规划分区及用途管制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
第五章 优化全域空间布局
第一节 农业空间
第二节 生态空间
第三节 城镇空间
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第二节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第三节 功能分区与用地结构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
第六节 总体城市设计
第七节 道路交通规划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九节 城市存量更新和地下空间利用
第十节 城市重要控制线管控
第七章 城乡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
第一节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
第二节 完善绿地水系布局
第三节 塑造城乡风貌特色
第四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八章 完善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提升交通通达能力
第二节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第三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第四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九章 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二节 土地综合整治
第三节 城镇低效用地盘活
第十章 区域协同发展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规划传导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节 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近期行动计划
附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统筹汶上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建设,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汶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汶上县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凡在县域内涉及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的各项政策、规划,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须符合本规划。
第2条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将汶上县建设成为鲁西南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城市。
第3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县域层次包含汶上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中心城区包括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的现状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面积43.97平方千米。
规划范围不作为市县间勘界和管辖的依据,邻界地区开展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活动时,应做好与相邻县(市、区)的协调衔接。
第4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 规划成果及解释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专题报告和其他材料以及数据库等。规划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自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汶上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现状概况
第6条 自然本底
汶上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位于鲁中泰沂山脉南麓与西北平原接壤地带,东临兖州区,西接梁山县,南依微山湖,北枕泰山。全县南北长67.5千米,东西长35千米,总面积889.11平方千米。境内有大汶河、小汶河分别流经北部和西部,泉河、泉河南支等河流流经中东部而后汇流到小汶河,汶上县整个县域地处汶水之上,因此得名汶上。
第7条 历史文化
汶上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儒家文化、佛教文化、运河文化等在此交相辉映,素有“千年佛都,儒贤圣地”之美誉。公元前501年,孔子初仕中都宰,政绩卓著,为四方效仿;宝相寺出土的舍利子等佛教圣物,震动了国内外佛教界;大运河南旺分水工程享有“北方都江堰”之美誉,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此外,细石器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在境内均有分布,形成了黄河下游流域完整的史前文化序列。
第8条 城乡发展
2020年常住人口68.75万人。近几年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汶上县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高增幅。产业新动能更加有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加快,新型工业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纺织服装、装备制造达到百亿级产业集群,汶上化工产业园获批省级化工园区。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明显,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多点突破,打造了郭楼镇、白石镇、次邱镇3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城市品质明显改善,不断完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9条 产业转型升级面临挑战,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产业立县、制造强县”战略深入人心,三区多园的产业发展布局初步形成,但产业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新兴产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有待增强。纺织服装、绿色化工、高端装备等三大主导产业链尚不完善,产业在县域内还缺乏有效的配套,品牌企业入驻和上下游产业链、产业集成企业的引入还存在短板。
第10条 作为区域农业经济大县,综合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汶上县为农业经济大县,农作物耕种机械化率高,土地流转率达到62%,位居全市第一。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尚显不足,农业总产值和效益不高,高效经济作物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不足,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新经济发展不充分,综合发展能力有待增强。
第11条 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环境品质有待提升
近几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增长迅速,但存在商业、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中心城区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环境品质有待提升。城乡公共服务配套差距明显,外围的乡村地区,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特别是环卫、基本医疗、城乡公交、商业服务等方面亟需提升。
第12条 历史文化多元厚重,但特色资源利用尚显不足
汶上县历史文化悠久,古称中都邑,史前文化、运河文化、儒贤文化等多元文化共存且厚重,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孔子曾在此任中都宰。太子灵踪塔、南旺枢纽遗址、宝相寺等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不足,旅游开发市场化程度低,社会资本引入欠缺、利用不足,旅游产业链条不完整,缺少观光游览、愉悦体验、文化交流等一系列深入体验功能。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13条 重大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汶上县文化“两创”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汶上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历史机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重要决策,为汶上县推动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鲁南高铁建成通车,济宁新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济济高铁、平鄄高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谋划布局,有利于汶上县快速接入区域交通网络,服务和融入新的区域发展格局。济宁都市区建设提速、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有序实施,有利于汶上县整合资源,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错位发展,高水平参与区域竞争。
第14条 面临挑战
人口流失风险较大。现状汶上县流出人口约12万人,县域流出人口逐年缓慢增长。汶上县地处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等战略辐射边缘区,随着未来济济高铁等区域交通设施的建成,将面临周边中心城市的“人口资源虹吸”挑战。
区域竞争挑战加剧。当前,省会经济圈、鲁南经济圈的区域竞争日趋激烈,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资源向重点城市集中的趋势还在加剧。县域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
第三章 目标策略
第一节 功能定位
第15条 主体功能
根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汶上县主体功能区类型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
第16条 城市性质
以先进制造业和商贸物流为主导,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17条 总目标
总目标为鲁西南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和生态宜居城市。
发展愿景为生态田园、儒贤圣地,工业强县、宜居城乡。
第18条 阶段目标
2025年,实现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产业转型,合理确定产业用地规模与布局,实现国土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城镇化格局初具规模。建设“智造强县、文化名县、生态优县、和美汶上”,全面提升民生福祉和社会治理效能,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推动“强富美高”新汶上建设,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县建设新局面。
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地域特色更加明显,新型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绿水青山的生态空间、绿色田园的农业空间、宜居舒适的城镇空间基本形成,空间开发与保护体系基本构建完善。
2050年,全面实现高水平现代化,绿色发展典范作用全面彰显,城乡居民享受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绿色智能创新要素加快集聚,交通通达能力持续提升,“风景田园汶上,鲁风文化名城”的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第19条 发展策略
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的要求,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1.区域协同
坚持高点定位,深度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汶上县战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资源优势,推进济汶空间一体化,建设济汶融合发展产业承接区,深度融入济宁都市区发展。
2.产业引领
按照“产业立县、制造强县”的发展要求,创新驱动发展,构建新型产业体系,打造经济发展新高地。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强县,以寅寺镇为主建设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基地,打造现代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品牌名城和济北先进制造业基地。
3.空间统筹
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底线约束,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保障汶上县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土空间供给质量,适应存量发展要求,坚持增存并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式发展转变,高效利用空间。
4.乡村振兴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构筑全域乡村振兴新格局,高标准做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向规模化、园区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
5.品质提升
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城乡品质,缔造高品质幸福城市。构建高效完善的绿色交通体系、打造活力与包容的社区生活圈、建设有特色有温度的活力城市。抓住国家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机遇,深入挖掘阐发汶上县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托宝相寺景区、大运河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孔子宰中都遗迹等重点历史文化资源,建设独具汶上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名县。
第20条 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山东省和济宁市相关要求,结合汶上县实际,贯彻落实在生态田园、儒贤圣地,工业强县、宜居城乡等目标战略,规划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和空间品质3个方面选取了25项指标,构建指标体系。
第四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坚守空间约束底线
第21条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足量保质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至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70万亩。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永久基本农田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须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第22条 生态保护红线
以生态功能为基础,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潜在重要生态价值、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济宁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济宁红沙河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至2035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0平方千米。
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进行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第23条 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坚持底线约束,遵循城镇发展规律,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关系,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至2035年,全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9.63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四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管制方式,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实施后,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24条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
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承担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的责任和担当,打造国家重要农产品基地。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明确乡镇(街道)主体功能区类型,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全县有10个乡镇纳入农产品主产区管理,5个镇(街道)纳入城市化地区管理。
主体功能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主体功能区 | 镇街名称 |
农产品主产区 | 杨店镇、白石镇、郭仓镇、苑庄镇、郭楼镇、义桥镇、次邱镇、刘楼镇、南旺镇、军屯乡 |
城市化地区 | 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南站街道、康驿镇、寅寺镇 |
纳入农产品主产区管理的乡镇,应发挥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布局特色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纳入城市化地区管理的镇(街道),应落实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综合竞争能力,发挥就地城镇化的重要作用,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
第25条 国土空间开发总体格局
统筹全域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优化城乡布局,构建“一主一副多节点,两轴三屏三廊三板块”全域空间格局。
“一主”为县域主中心,即中心城区,承担着辐射服务全域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副”为县域副中心,即康驿镇,承接济宁市区产业转移,打造汶上县经济副中心。
“多节点”为3个重点镇和8个一般乡镇,重点镇包括白石镇、次邱镇、寅寺镇;一般乡镇包括郭仓镇、南旺镇、刘楼镇、郭楼镇、义桥镇、苑庄镇、杨店镇和军屯乡。
“两轴”为济汶发展轴和汶兖发展轴。济汶发展轴是指沿G105串联中心城区、郭仓镇、康驿镇,向南对接济宁市区,打造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线;汶兖发展轴是指沿G342串联中心城区、寅寺镇,向东对接兖州,打造东西向城镇发展次轴线。
“三屏”为大汶河生态屏障、昙山生态屏障和大运河生态屏障。
“三廊”为小汶河生态廊道、泉河生态廊道及泉河南支生态廊道。
“三板块”为汶北生态农业板块、中部高效农业板块和南部特色农业板块。军屯乡、杨店镇和白石镇发挥自身生态优势,打造汶北生态农业板块;郭楼镇、郭仓镇、寅寺镇、苑庄镇及中心城区打造中部高效农业板块;康驿镇、南旺镇、次邱镇、刘楼镇重点打造以芦花鸡、甘薯为特色的南部特色农业板块。
第三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26条 水资源
1.水资源保护
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底线约束,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强度。至2025年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在1.88亿立方米以内,至2035年,水资源利用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
针对汶上县水资源的分布特点和储存情况,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划定开采范围、确定开发方案,界定保护区域,保护水源不受侵害。整治城乡环境,减少污物排放,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重点保护东圣泉水厂、北水厂、南苑水厂、泉河水厂等水厂的饮用水源地。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应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强化工业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做好水质定期监测,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3.水资源利用
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挖掘现有莲花湖水库的调节和供水能力,新建刘鲁庄水库以提升地表水资源调蓄能力。优先使用引汶水和本地地表水,逐步增加再生水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农业、城镇用水,逐步降低农业用水占比,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加强地下水保护。禁止开采深层承压水,依法合理利用浅层地下水,严格执行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制度,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增强公共供水能力,依法关停中心城区自备井。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节水灌溉,提升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至203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2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控制在46立方米以内。
第27条 矿产资源
1.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目标
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布局,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体系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开发布局更加合理。至2035年,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矿山综合利用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大、中、小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形成绿色矿业发展全新格局;地质环境全面改善,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全部完成。
2.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格局
现状各类矿产开采区块面积约125平方千米,规划新划定勘查规划区块5个,其中铁2个,煤炭2个,饰面花岗岩1个,总面积47.59平方千米;新划定开采规划区块1个,为汶上县中都地热项目,面积为3平方千米。
第28条 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严格林地审批制度,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
森林资源利用。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可再生的特性,通过植树造林、更新采伐迹地森林植被;通过对林木及其他林副产品的深加工,最大程度的发掘森林资源的潜能,以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价值。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保障生态环境健康良好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产品科技含量、发展景观林业、生态林业,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促进林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造林绿化空间。以“添绿、复绿、护绿”为导向,推动昙山、九峰山、彩山、虎山、黄落山等实施低干扰修复,提升山体森林生态质量,筑牢稳固的青山生态基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安排造林绿化工程,开展山体生态屏障绿化、水系绿化、城市增绿、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工程,优化林地结构和布局,提高森林碳汇功能。至2035年新增造林绿化空间0.60平方千米。
第四节 县域规划分区及用途管制
第29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
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落实空间治理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加强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县域层面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6类一级规划分区。
1.生态保护区
县域生态保护区占国土总面积的1.10%。主要为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包括济宁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和济宁红沙河地方级湿地公园。
生态保护区内应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
2.生态控制区
县域生态控制区占国土总面积的2.04%。主要包括生态保护区外其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区域。用地属性主要为林地、水域、未利用地等。
生态控制区应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生态控制区内经评价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对原住居民,在保证其生产生活必要需求的基础上,可对其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有限改造;原则上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行为以及种植、养殖活动;应根据规划逐步迁出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工矿企业。
3.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占国土总面积的56.14%。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农田保护区应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4.城镇发展区
将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划为城镇发展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71%。城镇发展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及产业园区等地区。城镇发展区分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四线的协同管控。新增建设用地受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存量与流量用地,促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城镇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城镇发展区内进行布局和建设,严格控制城镇发展区以外的各项城镇建设活动。
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城镇弹性发展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同时相应核减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
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
5.乡村发展区
规划乡村发展区占国土总面积的33.37%。包括村庄建设区、林业发展区和一般农业区等3个二级分区。将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和乡村产业空间划入村庄建设区,以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新六产、集体经营性建设等用途为主。将白石山、昙山、凤凰山、彩山、虎山、黄落山等山体林地,河道两侧防护林、村庄周边防护林地等区域划为林业发展区。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重大基础设施准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准入。将农田保护区外的现状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沟渠、坑塘、田间道等农用地集中区域划入一般农业区。
乡村发展区应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乡村发展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
6.矿产能源发展区
县域内分布有煤矿、铁矿、地热、花岗岩矿、建筑用砂矿等多种矿产,煤矿主要分布在义桥镇、康驿镇、郭楼镇和寅寺镇;铁矿主要分布在杨店镇和郭仓镇;花岗岩矿主要位于白石镇。
矿产能源发展区内应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推动清洁能源、绿色矿山建设等转型升级,提出矿产资源开发格局、时序安排、总量调控目标。
第五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
第30条 优先保障农业和生态用地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用地规模总体稳定,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合理安排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化水平。加强林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至2035年,耕地适度增加,林地、园地、草地规模保持稳定。
第31条 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
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开展城镇集中建设,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合理保障区域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用地。适应区域人口流动规律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增加城镇用地,增量空间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基本民生等用地需求。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农村闲散土地的盘活利用,促进村庄用地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统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适度增加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平鄄高速、G105、G342、G327、区域市政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殡葬设施等特殊用地。至2035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
第五章 优化全域空间布局
第一节 农业空间
第32条 农业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四区三带多点四平台”整体发展格局。
“四区”为城乡融合发展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汶北生态农业发展区、南部特色农业发展示范区。
“三带”为小汶河生态观光产业带、泉河生态农业观光产业带、济北旅游大道农业游览带。
“多点”即多个产业据点,包括多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田园综合体,如次邱食品小镇、前小秦生态农业(中草药)示范园、彩山生态旅游观光园、北坡油菜田园综合体等。
“四平台”即4个农业产业平台,包括分布在南站街道、次邱镇、杨店镇,以芦花鸡、汶上黑猪为代表的养殖平台;分布在中都街道、苑庄镇,以蔬菜种植为代表的设施农业平台;分布在郭楼镇、次邱镇、杨店镇,以甘薯、泗汶西瓜、白莲藕为代表的地理标志产品平台;分布在白石镇、杨店镇、军屯乡,以茶叶种植为代表的生态果园平台;分布在南站街道、郭仓镇、寅寺镇的粮食产业平台。
第33条 农用地保护
严守耕地数量。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10万亩。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制度,巩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保证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
提升耕地质量。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力度。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持续改善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优质耕地。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秸秆还田、配方施肥、深耕深松等技术,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改善耕地生态。优化农田林网布局,改造提升现有田间防护林网,建设大网格农田防护林体系。探索利用农田排灌水系统建设生态沟渠,构建农田绿色水生态系统。强化农田生态系统构建与保护,注重保持并提升耕地的生物多样性和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因地制宜建设生态路、生态田埂和植物篱带,形成农田生态隔离带,提升农田保水涵养能力。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种养循环,持续改善耕地生态质量。
耕地资源补充。通过对其他农用地的整治及未利用地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稳定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第34条 特色农业空间
立足畜牧、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农业产业,打造现代农业产业新业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特色农业空间建设。依托以芦花鸡为特色的畜牧养殖业,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提升甘薯、泗汶西瓜、白莲藕、茶叶等4个特色种植规模化生产片区。坚持生态优先,有度有序利用杨店镇、白石镇、军屯乡等乡镇的生态资源,布局大汶河沿线特色农业片区,推进溢流坝生态旅游区和昙山生态农业区发展,支持义桥镇、康驿镇等镇的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第35条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1.强化村庄分类及引导
立足村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暂不分类”5种类型,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分类推进村庄布局优化。村庄类型可结合村庄建制调整、村民意愿、村庄建设实际需求等,对村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集聚提升类村庄按照集中发展的思路,加强村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促进农副产品加工等非农产业的发展,引导产业特色化发展。
城郊融合类村庄充分衔接中心城区功能布局,积极融入中心城区统筹发展,发挥中心城区带动作用,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注重弹性引导,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持传统文化的历史延续性,加大优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发展;具备特色手工业、知名农产品等发展条件的村庄,重点强化产业优势,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利用废弃和闲置宅基地、布局散乱和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与其他涉农三产服务。
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充分尊重民意,合理确定搬迁时序,搬迁前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活动,搬迁后旧村址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以恢复为农用地或生态用地为主。
暂不分类村庄以保障民生为主,原则上不再新增大型配套设施,鼓励与周边村庄共享设施配套,定期结合评估优化村庄分类,并落实相应的建设管控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引导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
2.细化落实村庄建设边界
按照保护优先、总量约束、潜力挖掘、布局优化、清晰可辨的原则,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逐级细化落实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不宜突破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乡村社区生活圈中心所在村庄、特色保护类和城郊融合类村庄在不突破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前提下,可结合实际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和空间布局。原则上,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等用地应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现状零星建设用地不宜划入边界线,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3.提升村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
严控乡村建设用地总量,优化乡村用地结构,引导零散分布的乡村存量低效用地逐步腾退,在优先保障本村农民安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实现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逐步将闲置、低效用地,纳入整理复垦范围。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开发强度。依法探索实施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集约利用。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加强对危房、旧房的整治,提升居住品质。推行乡村居民旱厕改造工程,提出公厕配建标准。提升村庄生活、生产垃圾收集、分类、转运能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合理安排秸秆杂物、农机农具堆放区域。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第36条 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养则养的原则,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县域村庄分类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积极稳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二节 生态空间
第37条 保护目标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及其内在规律,形成系统完善的全域生态空间结构,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统筹济宁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和济宁红沙河地方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形成类型多样、系统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城市公园绿地系统、郊野公园体系、绿道和生态廊道网络等,构建全域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生态空间格局。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要素进行保护和修复,优化全域生态基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有序利用。
第38条 生态空间格局
构建“三屏三廊、四流域多节点”生态格局。
“三屏”是指保护3个重要生态屏障,昙山生态屏障、大汶河生态屏障和大运河生态屏障,优先恢复生态功能。
“三廊”是指延续汶上水脉绿廊,培育小汶河、泉河及支流生态廊道,连通水系,保障防洪排涝。
“四流域”是指泉河流域、大寨沟流域、排渗河流域Ⅰ和排渗河流域Ⅱ。
“多节点”是指县域重要生态控制点,包括大汶河、莲花湖、红沙河及多个湿地。
第39条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
汶上县现有2个自然保护地,分别是济宁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和济宁红沙河地方级湿地公园,总面积9.80平方千米(以国家批复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为准)。
汶上县自然保护地均为一般控制区。在一般控制区内,严禁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进行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第三节 城镇空间
第40条 人口规模与城镇化率
规划至2035年县域常住人口67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4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
第41条 城镇空间格局
县域城镇分为“中心城区—副中心—重点镇—一般乡镇”4个等级。
中心城区是县域城镇发展的中心,也是汶上县对接济宁辐射带动的中心,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点。
副中心为康驿镇,是次一级的人口和产业聚集中心,是汶上县对接济宁中心城区的前沿阵地,重点承接济宁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并逐步建成配套功能齐全、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宜居、人口规模较大的新型小城镇。
重点镇为寅寺镇、次邱镇和白石镇,区位、交通和产业基础条件良好,是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示范,对周边地区起到吸引和带动作用。
一般乡镇为人口集聚、产业集聚、商品集散的特色小城镇。其服务范围一般不超出所辖行政区,主要是带动所辖村庄的发展。
第42条 城镇规模结构
综合考虑各乡镇现状经济基础、人口规模和资源禀赋条件,为使乡镇有限的资源得以集聚,以合理的等级层次发挥各级城镇的作用,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最终形成1个中心城区,1个副中心,3个重点镇和8个一般乡镇的城镇等级体系。
第43条 城镇职能体系
依据各城镇现有的产业基础与未来发展趋势、区位条件与在区域发展中将承担的承接作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引导与政策倾斜相结合,重点培育基础好,在县域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性的城镇。规划期末,以中心城区为枢纽,呈现综合型、工业发展型、生态文旅型、农业特色型4种类型的城镇职能体系。
规划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名 称 | 职能类型 | 主要发展方向 |
中心城区 | 综合型 | 承担汶上核心功能,提升产业集聚和城市服务功能,注重城市品质提升,打造交通便捷、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典范中心城区。 |
康驿镇 | 工业发展型 | 发挥区位优势,打造汶南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形成汶上融入济宁都市区的桥头堡、承接产业转移的先行基地。 |
南旺镇 | 生态文旅型 | 打造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积极融入济宁一体化发展。 |
次邱镇 | 工业发展+生态文旅型 | 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和现代农业,打造儒风次邱特色小城镇。 |
郭仓镇 | 工业发展型 | 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建设工业主导、工矿服务、商贸流通型的中心镇。 |
义桥镇 | 工业发展型 | 优化提升产业园区,建设高效农业型、工矿服务型乡镇。 |
苑庄镇 | 农业特色型 | 优化提升新型建材产业,建设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区。 |
白石镇 | 农业特色型 | 打造以锈石综合利用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强镇,以核桃、茶叶产业等为重点的林业大镇,以昙山风景区综合开发为特色的生态名镇。 |
郭楼镇 | 农业特色+生态文旅型 | 建设三产融合、城乡一体、生态宜居的特色小镇,打造“郕国古都、荣子故里”文旅品牌。 |
杨店镇 | 农业特色型 | 优化开发铁矿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示范镇。 |
寅寺镇 | 工业发展型 | 优化园区环境,提升园区承载力,建设化工产业园区服务型新型城镇。 |
刘楼镇 | 农业特色型 | 巩固发展服装加工、工程机械制造产业,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与南旺镇运河文化带联动发展。 |
军屯乡 | 农业特色型 | 发挥大汶河资源优势,发展融合型文旅生态产业、特色林果产业、高效设施农业。 |
第44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产业发展目标
聚焦制造强县建设,统筹优化全域产业布局,为新动能蓬勃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实施产业链延伸攀登行动,加快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现代高能级产业体系,聚力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全国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区”、全国一流的生态精细化工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全面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和可持续发展力。
2.产业发展体系
融入济宁市“231”产业发展战略,实施“3423”(“3”即高端装备、绿色化工、纺织服装产业;“4”即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2”即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3”即煤炭、铁矿、石材资源型产业。)产业体系建设。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具有汶上标志和区域影响力的主导产业集群。
高端装备制造:聚焦发展以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动传统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的转型和升级。
绿色化工: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精细化工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围绕盐化工、煤化工、医药中间体和新材料四大板块,延伸产业链条,创建高端化工创新标杆。
纺织服装:以国家级产业集群“全国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区”为契机,发挥强大的精加工能力,聚焦具有广阔市场的休闲服装,构建汶上县休闲服装新市场优势,努力打造“休闲服装·汶上制造”区域品牌高地。
新兴产业: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和技术支撑、特色产业基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资源,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新医药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
传统产业:重抓煤炭、铁矿产业转型,积极推进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打造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石材产业聚焦生态品牌,深化绿色矿山创建,建成锈石绿色循环经济示范区。
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速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做大现代物流产业,支持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夯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大汶河文化旅游带等项目,构建“运河遗风、禅运中都、汶水乡情”全域旅游链条,争创省级文旅康养示范县。发展楼宇经济,积极引进现代金融业态,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
3.产业布局结构
依据区域发展基础,着力打造“一核两镇、五区多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一核”是指中部产业集聚核。包括中心城区、寅寺镇和次邱镇。
“两镇”是指康驿镇、郭仓镇2个产业重点镇。
“五区”是指中部综合发展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汶北生态农业发展区、汶南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区。
“多点”是指汶上县其他产业节点镇。
4.产业发展布局
依据汶上县产业发展条件,结合产业发展布局结构,打造“六区两平台”产业发展布局。
“六区”是指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汶上化工产业园、商贸物流区、汶南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锈石综合利用产业园区、食品工业园区。以“六区”为突破点,形成带动汶上县发展的引领区和增长极。
“两平台”即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平台、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通过平台引领,突出区域特色,培育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新发展格局。
第45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
划定汶上县工业用地控制线面积为17.03平方千米,主要保障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和汶上化工产业园两大产业园区以及康驿镇、次邱镇、郭仓镇、杨店镇等乡镇工业园区的发展。
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工业用地应遵循“总量不得减少”的原则,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得低于工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的70%,工业用地控制线内规划的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除因公共服务、市政和交通、绿地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第46条 汶上化工产业园
汶上化工产业园边界外1000米范围为安全风险控制区,安全风险控制区应严格控制区内人口规模,同时严禁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并应对控制区内现有居民点按照项目环评、安评要求进行逐步搬迁,安全风险控制区内需控制建设密度与强度。
第47条 用地绩效提升
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土地综合整治等,加大低效用地盘活,拓宽再利用路径,增加优质空间供给,实现重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等精准供给,逐步完善和提升城镇功能。
第六章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 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第48条 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南进、北优、西拓、东控”的城市发展方向。规划中心城区以向南发展为主,围绕泉河南支重点打造泉河新城;整合北部生态和文化资源,对老城区进行空间优化;依托西部商贸物流园区,构建职住平衡的城市组团;控制向东发展,保护贾柏遗址和永久基本农田。
第49条 中心城区范围
划定中心城区范围主要为现状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和南站街道的建成区及规划扩展区域,总面积4396.93公顷,分为南北两个片区。中心城区北片区南至环城大道,东至东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总面积4206.66公顷。中心城区南片区范围主要为南站街道驻地现状建成区,总面积190.27公顷。
第50条 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3万人左右。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3555.82公顷。
第二节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第51条 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构建“两心两轴、一廊两带、五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两心”是指强化不同主题特色的核心功能引领,设置老城文化中心和新区发展中心。老城文化中心位于宝相寺区域,重点整合老城商业区和宝相寺景区,是集聚文化交流、旅游休闲、商业服务等功能的北部城市中心。新区发展中心主要是指法德广场周边以及南部泉河新城的城市中心。强化产城融合,是集聚创新创业、生活服务、娱乐康体等功能的南部城市中心,承担城市创新引领和品质提升的战略功能。
“两轴”是指城市综合发展十字轴,分为南北向济汶发展轴和东西向汶兖发展轴。济汶发展轴,以中都大街为依托,聚集城市服务功能,有机串联新老城区重要功能节点,形成城市发展主动脉。该发展轴向南延伸到康驿镇,形成丰富的城市空间发展序列。汶兖发展轴,以圣泽大街为依托,链接商贸物流区和老城区,是城市对外辐射的重要轴线。
“一廊两带”是指保护生态本底,加快水系廊道建设,重点打造东护城河绿化廊道、泉河生态休闲带和泉河南支生态休闲带。
东护城河绿化廊道,是促进城市功能优化、新老城区协同联动的重要纽带。建设绿地公园,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泉河生态休闲带,是县域重要的生态观光廊道,规划中心城区段通过沿河用地整理和休闲空间的塑造,展现生态水城的魅力。泉河南支生态休闲带,是新城空间组织的重要载体,规划提升沿河空间的公共性和亲水性,建设高品质社区和休闲场所。
“五区”是指优化中心城区五大空间板块,分别是老城片区、商贸物流片区、产城融合片区、泉河新城片区和南站片区。规划合理布局片区功能,完善支撑系统,构建多级中心体系,推进产城融合、五区联动发展。
第52条 空间发展策略
中心城区五大空间板块实施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老城区存量提质。老城区范围东至东二环路,西至泉河,南至九华山路,北至五台山路以北,面积约1310公顷,是汶上县公共服务核心承载空间,也是汶上县彰显文化底蕴、构筑文化影响力的核心区域。规划推进城市更新与文化创新,延续文脉,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商业、公共服务和生活居住等功能。加强宝相寺周边环境整治和空间形态管控,建设特色街区,打造城市文化旅游活力圈。推动老旧社区更新,贯通城市路网,增补配套设施,激发老城区活力,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泉河新城高质量发展。泉河新城范围东至东二环路,西至中都大街,南至泉河大道,北至九华山路,面积约640公顷,是汶上县空间拓展战略重点区、绿色生态的产城融合示范地。规划高标准建设泉河新城,重点发展体育休闲、商业娱乐、生态居住、科技研发等功能。以中央水系为载体,加快开敞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功能复合的中央公园活力带。围绕中央公园活力带,建设生态宜居滨水社区,提升居住生活品质。加强路网建设,构建密集公共交通网络。
商贸物流区转型创新发展。商贸物流区范围东至泉河,西至西二环路,南至九华山路,北至五台山路,面积约860公顷,是汶上县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承载区。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重点发展智慧物流、电子信息、商贸集散、生活居住等功能。规划加快园区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居住生活区建设,满足职住平衡,补充完善配套设施,打造高品质生活圈。
加快推动产城融合。产城融合区范围东至中都大街,西至泉河,南至泉河大道,北至九华山路,面积约640公顷,是汶上县现代化工业基地,实现工业强县的重要支撑。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培育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医药等产业。推动产业用地提质增效集聚发展,增加服务用地配置,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打造以核心产业功能和配套城市功能复合发展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南站片区范围是沿中都大街两侧500米区域,面积约190公顷,是南站街道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综合片区。规划以居住生活为主,配套部分产业用地。
第三节 功能分区与用地结构
第53条 功能分区
将中心城区分为八大功能分区,通过鼓励和引导各项城市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突出土地利用功能适度混合,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生活居住区。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1226.37公顷。规划老城区通过旧城改造逐步整合原有居住用地,完善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质量。重点增加泉河新城和泉河以西的居住用地,形成相对均衡的居住格局。区内允许居住、公园绿地、公共服务与商业设施;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综合服务区。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271.00公顷。规划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形成中部县级综合服务区、北部旅游综合服务区和南部泉河新城综合服务区。区内允许商住混合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公园等辅助功能,规模占比不大于30%;禁止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商业商务区。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291.40公顷。规划提升位于圣泽大街以北和泉河新城的县级商业区服务能级,推动商业服务业向体验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结合商贸物流园区和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北区更新,提升商务办公设施品质和配套服务水平,形成高端要素集聚高地。区内允许商住混合用地、公园等辅助功能,规模占比不大于30%;禁止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发展区。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660.09公顷。主要指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区内重点引进创新型企业、先进制造业,允许居住、公园绿地、社区级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设施;严禁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禁止城市级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设施。
物流仓储区。以仓储物流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47.41公顷。规划促进物流贸易功能的升级和调整,集中建设物流基地、综合物流区。
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放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面积182.18公顷。规划形成结构合理、布置均衡、便民使用、多层次、立体化、独具特色的城市绿地布局。区内允许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设施、小型公用设施用地进入;禁止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
交通枢纽区。为城市道路、停车设施、交通枢纽等设施提供空间保障的区域,面积8.28公顷。规划重点新建南部新城公交客运枢纽,改造提升北部城区长途客运站。
战略预留区。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面积262.36公顷。主要分布在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周边,为未来发展留足稀缺资源和战略空间,针对不可预期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项目做好应对准备,提高空间的包容性及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第54条 用地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555.8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104.12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31.0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4.9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6.33%左右;商业服务业用地334.46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9.41%;工矿用地571.8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6.08%;仓储用地44.14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24%;交通运输用地601.70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6.92%;公用设施用地15.3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4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91.33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1.01%;特殊用地18.15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51%。留白用地249.79公顷,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为7.02%。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55条 机关团体设施规划
老城区已形成行政办公集聚区域,且各类行政办公室设施种类齐全,规模符合标准,利于满足现代高效的办公要求,规划整合现状机关团体用地,不再规划新的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机关团体用地11.09公顷。
第56条 文化设施规划
结合中都文苑广场周边布置,主要设置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完善城市中心的功能。加强宝相寺配套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文化旅游区。加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为目的。规划文化用地10.67公顷。
第57条 教育设施规划
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扩建县职业中专,形成县职业教育中心。规划高中4所,初中8所,小学19所,总用地154.28公顷。
第58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县级体育中心1处,位于新世纪大道以南、普陀山路以西。配套建设居住区级体育设施,设置室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健身房和游泳池等项目。规划体育用地20.22公顷。
第59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以综合医院建设为主、专科医院建设为辅,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均衡布置各级医院。
老城区重点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建设。结合新建居住社区中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全面覆盖的基础性医疗服务平台,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布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20—130平方米。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25.29公顷。
第60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规划福利设施主要结合县社会福利中心布置,适当扩大县社会福利中心规模,并在周围预留发展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0.79公顷。
第61条 社区生活圈
在居民步行15分钟可达范围内,结合基层管理需求划定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服务半径约1000米。结合社区内人口结构和需求特征,提供满足各年龄段社区居民所需的基本配套设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社会基本生活平台,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规划中心城区建设7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分别为老城生活圈、东城北片生活圈、东城南片生活圈、泉河新城生活圈、汶河生活圈、中都生活圈和南站片区生活圈。至2035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95%。15分钟社区生活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有:初中、大型多功能活动场地、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等。
在居民步行5分钟可达范围内划定5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为0.5—1.2万人,服务半径约300—500米。5分钟社区生活圈主要布局小学、菜市场、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城市书房等)、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
第62条 总体目标
至2035年,复合网络化的绿地系统全面建成。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升中小型公园比例,总面积不低于70%,形成凸显水网绿廊特色的总体生态框架。
第63条 水系网络
中心城区内部,依托泉河、泉河南支、东护城河构成纵横交错的蓝网水系。中心城区外围,在中心城区东侧的小新河的基础上,新增加沿着北二环路、环城大道外侧沟渠,形成完整的外环水系,充分体现“水润佛都”的水城格局。
第64条 绿地系统
完善中心城区绿地布局,拓展居民游憩活动空间,构建以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两大滨水绿化休闲廊道为核心架构,以社区公园、街头公园为补充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郊野公园是指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外围,积极利用河道水系,建设湿地公园,成为中心城区公共生活的野趣载体。规划重点打造莲花湖湿地公园和泉河南支郊野公园。
滨水绿化休闲廊道指结合泉河、东护城河以及泉河南支,打造不同类型的城市休闲廊道。
综合公园指中心城区具有娱乐休闲、观光旅游、康体保健功能的4个综合公园。其中,如意湖公园和中都文苑广场是一处集生态、休闲、集散、健身为一体的现状综合公园,也是政务新区整体形象展示窗口。游乐公园位于东护城河与泉河南支交汇处,营建儿童主题公园。宝相寺公园位于宝相寺南边,是集宣传展览、游览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公园。北辛文化遗址公园位于圣泽大街以北、东二环路以西,是为保护中心城区东侧贾柏北辛文化遗址营建的文化公园。
社区公园指按照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社区公园,建设一批面积1公顷以上的社区公园。
街头公园指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原则,打造若干街头公园,街头公园原则上规模大于400平方米,结合街头广场,形成公共开放空间,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需求。
第65条 开敞空间
依托绿地廊道、街道走廊和河道走廊布局开敞空间。开敞空间界面应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轮廓线序列,以2—3公里为间距布局公共空间节点。
第六节 总体城市设计
第66条 城市景观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三廊五区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
“两轴”指依托圣泽大街和中都大街,打造两条城市景观风貌展示轴。丰富和提升道路两侧的界面景观,形成空间连续、富有韵律的街道界面。重塑街道空间,倡导开放联通、尺度宜人的空间肌理。
“三廊”指规划泉河、护城河、泉河南支3条城市生态水廊。强化河道两岸空间尺度关系,严格控制沿岸空间建筑风貌、空间形态、街道界面、环境景观,形成尺度舒适、空间连续、秀美宜人的廊道界面。规划中心城区90%以上的岸线为生活生态岸线,河道两侧公共空间基本贯通。同时,加强郊区风貌河道和生态走廊两侧的自然景观保育。
“五区”指塑造五大风貌分区,分别为传统文化风貌区、城市生活风貌区、泉河新城风貌区、现代工业风貌区和商贸物流风貌区。
传统文化风貌区,在保护的基础上营造低密度的古城建筑风貌,严格控制宝相寺路、宝塔路等重点街区的建设规模,保留修缮具有历史特色的建筑,维护街区原有尺度,形成疏密有致、变化丰富的空间格局。加强老城的商业氛围和传统民俗气息,重现闲适惬意的老城人居生活。充分挖掘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在各文物保护单位、内河河段或重点街区设置以儒贤文化、运河文化为内涵的景观节点。
城市生活风貌区,承担了大量的居住职能,将通过新建生活区的环境建设及高水平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供给,体现宜居城市特色。
泉河新城风貌区,在景观风貌营造上应结合东护城河、泉河南支两条水系景观轴脉,以公共建筑为主,突出“水”的景观主导地位。从北至南逐渐体现由安静肃穆至热闹活泼的氛围,展现出行政中心亲和开放,商业中心繁华通达,文化中心设施充沛的建设格局,体现“政通人和,文茂商繁”的新时代发展趋势。
现代工业风貌区和商贸物流风貌区,以都市工业、物流等产业为依托,体现城市的发展创意与活力。
“多点”指多个景观节点,强化地标区域及景观节点设计引导。规划突出老城区、综合服务区、泉河新城、商贸物流区空间环境建设。
第67条 视线廊道管控
规划确定泉河及滨水岸线通廊和太子灵踪塔通廊为汶上县中心城区的主要景观视觉通廊。
泉河及滨水岸线通廊。泉河是整个汶上的标志性景观,其水面及滨水岸线在视觉上应保持开敞、连续的空间效果,结合两岸滨河绿地,分段建设不同文化内涵的主题水岸公园。在各内河入河口、重要道路交汇点、沿线公共设施、文物古迹重要建筑物和景观岛屿设置标志性景物,如纪念碑、雕塑、喷泉广场、码头等。
太子灵踪塔通廊。太子灵踪塔是汶上老城区的至高点,北起五台山路,南至圣泽大街,主要通过宝相寺景区—礼佛大道—商业街的视觉廊道,展现汶上独特城市风貌的重要廊道。要严格控制通廊控制区的建设强度、建筑风格,增加开敞空间,形成汶上特色的标志地段之一。
第68条 开发强度管控
在中心城区实施分片强度管控,划分五级开发强度分区。Ⅰ级强度区为低强度开发区,主要分布在遗址保护区周边以及教育、体育等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Ⅱ级强度区为中低强度开发区,主要指大部分居住和综合发展区、以及成片的工业区、物流区,容积率控制在1.0—2.0;Ⅲ级强度区为中强度开发区,主要分布在中都文苑广场周边高强度开发的居住和商业地区,容积率控制在2.0—2.5;Ⅳ级强度区为中高强度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城市中心区以及商业区,容积率控制在2.5—3.0;Ⅴ级强度区为高强度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圣泽大街北商业服务业用地较为集中的地区,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上。
第69条 建筑高度管控
保护老城天际线,保护主要视线廊道,重点地区培育新城区高层建筑群及城市轴线界面。规划传统风貌区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新城区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第七节 道路交通规划
第70条 道路交通体系规划
1.对外交通
外扩城市环路,利用外环组织对外交通,减少穿城交通。G105西迁,形成城市西外环路;G342由北二环路经寅寺镇北绕行,避免穿化工园区;S246改线至汶义公路,形成城市南外环路,经过G105向北绕行。
2.城市内部交通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级规划。至2035年,规划道路网密度达到8千米/平方千米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为70%。
主城区主干路形成“六横六纵”框架结构。六横是指五台山路、尚书路、圣泽大街、九华山路、南二环路、泉河大道。六纵是指西二环路、峨眉山路、吉祥路、泉河路、中都大街、普陀山路。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30米。规划进一步合理调整支路网密度,重点加密城北更新片区、南部新城片区路网。
南站片区主干路形成“三横两纵”框架结构。“三横”是指中心路、站南路和创业路;“两纵”是指中都大街和南站大道。
3.静态交通系统
规划扩建汽车北站,形成汶上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南部新城客运交通枢纽。
停车场设置以中小型停车为主,以分散化布局为原则。大型停车结合客运站、商贸物流区、中心区设置。
4.公共交通系统
规划构建多层次公交系统,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与公路客运相衔接,构建4处公共交通枢纽,分别位于城北汽车站、城西物流园区、泉河新城区和南站片区。
5.慢行交通系统
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慢行交通网络。规划构建2类慢行系统,一是沿城市干路构建道路慢行道;二是沿河流水系构建休闲慢行道,凸显城市文化、河流水系生态特色。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71条 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远期给水厂4座,供水规模达到11万立方米/天,中都水厂等5座水厂作为备用水厂;再生水厂2座,供水规模达到9.0万立方米/天。
第72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新建地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老城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2.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扩建佛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9.0万立方米/天;新建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0立方米/天;中心城区远期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3.0万立方米/天。
3.雨水工程规划
排水出路主要包括小汶河、泉河南支、泉河,最终排入梁济运河。
汶上县中心城区水系较多,中心城区西北部雨水主要排至小汶河,东南部雨水主要排至泉河南支,其余范围的雨水主要排至泉河及其支流,雨水最终排入梁济运河。
第73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工程规划
(1)220千伏变电站规划
保留现状220千伏中都变电站,新建220千伏北辰变电站,至2035年向中心城区供电的220千伏变电站为2座,主变总容量810兆伏安。
(2)110千伏变电站规划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保留现状4座110千伏变电站并对其中1座进行扩建,至2035年向中心城区供电的110千伏变电站数量为6座,110千伏主变总容量为652兆伏安。
2.高压架空线路保护走廊宽度
110千伏高压架空线路应设置宽度为10—25米的高压保护走廊,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宜沿城市道路结合绿化架设。
第74条 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局站规划
中心城区设置电信局综合机房3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
2.移动通信设施规划
规划建设和扩容移动通信设施,包括基站、配套机房和光缆传输线路,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和服务。根据覆盖优化和话务优化的要求,对交换机容量基站的数量进行扩容并建设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3.广播电视规划
升级改造广播电视网络,全部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高清化改造。实现光缆到楼宇和单元。规划期末有线电视用户率达到100%。
4.邮政规划
中心城区设置邮政支局3处(其中2处为现状保留)。县城邮政所按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布置。县城邮政所按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布置。
第75条 燃气工程规划
1.中压管道规划
至2025年,在现状基础上构造环状管网和扩大供气区域,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至2035年,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90%。
加强潜能第二门站、鸿奥门站出站中压管道互联互通,特别沿泉河大道、吉祥路、九华山路、振兴路建设一路De200中压管道,与现状中压主供气管道互为联通,解决目前冬季用气高峰期东、北城区供气不平衡问题。
2.输配系统规划
中心城区中压管网采用中压A(0.4兆帕)运行,事故工况下采用中压B(0.1兆帕)运行。
第76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源规划
充分利用现状供热热源,挖掘现有热源供热潜力。维持中心城区以阳城电厂为民用采暖主力热源,以华翔热力锅炉房为辅助调峰热源,以联兴能源电厂为工业蒸汽热源的布局。近期对阳城电厂现状机组进行供热升级改造,适时扩建2×35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多能互补等区域供暖作为集中供暖的有效补充。
2.热网规划
阳城电厂扩建后,配套建设阳城电厂—汶上县中心城区DN1400长输高温热水管网至华翔热力,与中心城区主管网实现联网联供。优化升级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工程、提高城市供热保障性。
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乡镇延伸,靠近城市周边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
第77条 环境保护规划
1.环境质量指标
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Ⅱ类水体区(小汶河、泉河、泉河南支);Ⅲ类水体区(郭洼沟、东护城河、小新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
2.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为体现区域综合的环境功能,对辖区内的空气和噪声进行综合区划,划分为三类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以下标准:
一类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0类标准控制。地下水源地保护区为一类环境功能区。
二类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或2类标准控制。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二类环境功能区。
三类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3类标准控制。产业区为三类环境功能区。
3.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管理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时,其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第78条 环境卫生规划
1.规划目标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式收运,压缩转运率达80%;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车行道清扫率达到95%,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7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公共厕所,老城区内每2000—5000人设一处,新区内每3000—5000人设一处。中心区或流动人口密度较高的街道,公共厕所间距为400米左右,一般街道公厕间距为800米左右。新建或改建公厕不低于三类标准。公厕建筑面积,居住区内按6—10平方米/千人,车站、体育场馆、商业街按20平方米/千人。
规划设置三处中型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
垃圾箱沿道路按150—200米的间距设置。废物箱在商业街按50米间距设置,其它道路按80—100米间距设置。
第九节 城市存量更新和地下空间利用
第79条 城市更新目标
以提高城市活力和品质为目标,积极探索渐进式、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模式,以存量用地和城市更新的利用来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需求,同时做好城市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促进空间利用向集约紧凑、功能复合、低碳高效转变。
第80条 城市更新方式
强化更新项目规划引导,通过更新统筹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项目带动,促进城市空间优化布局。
提倡有机更新,全力推进旧工业区和老旧工业厂房更新,为产业一体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更新,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约460公顷。其中旧城更新用地规模约97公顷,旧村更新用地规模约278公顷,旧厂更新用地规模约85公顷。
第81条 重点更新片区划定与指引
积极引导重点区域更新,共划分2个更新单元,总面积约580公顷。
老城区规划范围北至五台山路、南至圣泽大街、东至普陀山路、西至泉河路,面积约350公顷。重视老城区的保护,以有机更新为主要手段进行保育、活化与复兴,注重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保留传统街区和生活特色,保护老城肌理,提升环境品质。
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范围北至九华山路、西至泉河、东至中都大街、南至如意路,面积约230公顷。该片区主要是“退二优二”“退二进三”产业用地整治利用。
第82条 存量用地更新策略
推进以城中村、老旧工业厂房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以老城区为主要对象的有机更新,探索传统文化地区保护活化,逐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居住环境和条件改善,提升公共配套水平,提供基础系统支撑能力与城市安全保障呢能力,实现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的有质量、有秩序、可持续发展。
1.存量用地更新策略
从宏观层面对城市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指导性建议,因地制宜指定实施指引。
2.老旧社区和城中村更新策略
对重点范围内建筑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有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建设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拆除重建;对老城区,以有机更新为主要手段进行保育、活化与复兴,注重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保留传统街区和生活特色,并鼓励与旅游开发进行有机结合。对工商住混合等其他旧城区,采取有机更新合拆除重建相结合,优化功能布局,营造商业氛围,促进旧城区重新焕发活力。
3.老旧厂房更新策略
工业遗产更新改造,包括工业建筑及建筑群,采用保留建筑特色、传承工业发展文脉、注入新的城市功能的方式进行改造;功能置换型,用地性质改变,注入新的城市功能,如改造居住区、商业区等;产业升级型,用地性质不改变,但置换成经济效益更好的产业。
第83条 地下空间设施规划
对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管制分区控制。坚守底线,适度开发,确定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为禁止建设区,面积约100公顷。确定部分沿河绿地、现状工业区作为地下空间限制建设区,面积约410公顷。除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大部分地区,均为可建设区,其中城市商业区、综合中心区为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
合理规划和利用地下管线空间,统一规划,同步建设。新城区应高起点、高标准选择地下管线综合模式及布局。老城区尊重现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同步改造。优先将城市道路作为管线主要载体,同步配套,管线的位置应该按照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确定,城市新区和有条件改造的建成区,各类管线均应地下埋设,各类通信线路共用走廊。
第十节 城市重要控制线管控
第84条 城市绿线
1.控制范围
城市绿线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内主要河流水系两岸绿带和承担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城市公园等生态节点,总面积136.06公顷。
划定泉河和泉河南支绿带控制绿线不小于20米,东护城河绿带控制绿线不小于10米。
2.管控要求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划入绿线的公园绿地采取刚性、弹性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虚线表示弹性管控城市绿线,明确规模和布局,在详细规划中确定具体位置和形状。划入绿线的城市道路带形绿地,因相邻地块设置道路出入口等确需调整的,可在详细规划中调查落实。
第85条 城市蓝线
1.控制范围
城市蓝线为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本次城市蓝线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内骨干防洪河道、支流排涝河道和湖面水体等,总面积62.46公顷。
划定泉河河道蓝线不小于40米;泉河南支蓝线不小于35米;东护城河蓝线20米;其中,东护城河作为水系支流线形可以适当调整。
2.管控要求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在城市蓝线内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86条 城市黄线
1.控制范围
城市黄线范围包括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水厂、取水井等城市供水设施,污水处理厂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大型变电所、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邮政局、广播电台等城市通信设施,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防洪堤、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避震疏散场地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它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范围,总面积15.09公顷。
规划500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75米,220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40米,110千伏高压线走廊宽度25米。规划长输天然气管线和城镇高压天然气管线走廊宽度102米。
2.管控要求
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87条 城市紫线
1.控制范围
紫线范围为太子灵踪塔、文庙和关帝庙等3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总面积2.74公顷。对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尚未定界的历史建筑,待定界后纳入城市紫线管控,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
2.管控要求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第七章 城乡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
第一节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
第88条 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构建“两河、一山、一城”的整体保护格局。
两河是指大运河文化带和小汶河生态文化带。大运河和小汶河为历史文化河流,按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统一进行保护。大运河规划控制河道两岸200米的绿化隔离带,未经允许禁止任何建设。小汶河两侧控制50米的绿化隔离带。
以河流为保护主线,打造文化景观体系,结合滨河公园建设,做好文化景观和历史文化展示,打造滨水主题休闲长廊。以蓝线为重点管控区域,保护好现存河道和历史遗存,恢复沿线重要河道历史景观。
一山是指水牛山,结合水牛山摩崖石刻,进一步提升白石镇山体的文化价值。
一城是指中心城区传统文化、史前文化遗产集中区。
包括汶上宝相寺、太子灵踪塔、贾柏遗址等众多文化遗产在内的核心区域,在此区域重点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结合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推动古城的整体保护和展示。
第89条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统筹划定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面积149.44平方千米。
历史文化保护线是对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相关环境进行空间管控、保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范围边界。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水下文物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由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认定公布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控制范围边界,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中确定的管控范围边界。
第90条 世界文化遗产
大运河南旺枢纽段为世界文化遗产。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
第91条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汶上县有省级传统村落1个,为军屯乡梅山村。规划保持好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第92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利用
汶上县域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文物周边建筑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在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调等方面协调。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鉴定和保护工作。通过保护修缮和腾退不合理占用的不可移动文物,将其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对外开放,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
结合历史遗存保护,建设陈列馆、博物馆。开展文化活动,形成文化品牌。规划确定3处历史文化集中展示设施。分别是位于宝相寺景区的宝相寺中都博物馆,位于莲花湖湿地的鲁西南民俗文化展示馆和位于南旺镇的大运河南旺枢纽水工科技馆。
第93条 历史建筑
汶上县域现有历史建筑11处,历史建筑应当实施整体性保护,除保护建筑单体外,还要保护建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
第94条 大运河文化带保护
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大运河文化带主轴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向外扩展2000米的范围为核心监控区。未纳入核心监控区但具有重要遗产价值的其他遗产河道划定次级管控区,按照第一层视线范围(指自运河同岸河堤外坡脚起始线为基点,垂直于运河河道岸线进深方向,视距300米以内、视角18度以内视域的空间范围)原则,河道管理范围线(对无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河道,以文物部门确定的河道本体为准)向外拓展300米的范围为次级管控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次级管控区实行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清单内项目不得批准。负面清单具体情形包括:《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2022年版)》明确的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以及不符合“三线一单”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项目;非建成区大规模的新建扩建房地产项目,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景观破坏的各类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其他禁止的情形。原则上除城镇开发边界外,大运河文化带济宁段的主轴河道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向外扩展1000米的范围为滨河生态空间。滨河生态空间严控新增非公益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滨河生态空间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除以下建设项目外不得批准:军事、国防和外交需要用地的;必要的文物保护、管理、展示设施用地;符合大运河相关管控要求及其他有利于大运河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等需要用地的;纳入市级及以上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政府同意或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以及保障村民必须的宅基地;省政府同意新增建设用地的其他情形。
第95条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
促进郭氏木雕、小坝口书画艺术、南旺分水枢纽工程的建筑设计工艺、蚩尤文化、黄河号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挖掘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与实体保护相结合,促进文化繁荣,焕发城市活力。
第96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面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制定保护目标;组织传统文化交流和特色民间节庆活动,传承传统优秀文化;鼓励、支持和保障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培训当地居民继承延续传统手工技艺,鼓励建立私人博物馆和家庭作坊式的传统工艺店、饮食店等文化场所;保护传统地名、老字号,不得随意更改;积极探索数字化与网络化的保护方式。
第二节 完善绿地水系布局
第97条 城乡公园体系
完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及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至2035年,400平方米以上公园和广场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95%。以莲花湖湿地为主体,规划莲花湖湿地郊野公园。结合绿地水系资源,规划5公顷以上的大型城市公园6处。规划社区公园10处。结合城镇社区布局,以服务半径500米为标准设置若干社区公园,规模不小于0.3公顷。结合街角、水系和社区公共服设施灵活设置口袋公园。
第三节 塑造城乡风貌特色
第98条 风貌特色定位
汶上县的总体风貌定位为“风景田园汶上、鲁风运河名城”。
强化汶上县“田园水城”自然景观特征,将水、绿、城融为一体,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园林城市。
突出作为“儒贤圣地”的文化特色,挖掘文化资源,体现鲁风风貌。展示“现代汶上”,打造富有现代魅力和活力的城市风貌,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99条 风貌引导
强化全域片区风貌的设计引导,统筹城乡空间与自然环境的整体设计,凸显“南田、中城、北山”全域风貌基底特征。
南部依托水系形成的连续景观界面,加强城镇与水的空间联系,凸显田园风貌特征。中部城镇风貌特征区结合水系绿廊,凸显城镇组团簇群的空间特征。保护老城区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凸显传统与现代交融的都市风貌。北部结合山体风貌特征,形成连绵起伏的生态风貌。
第100条 乡村风貌
1.建立乡村风貌管控机制
制定村庄全域管控的乡村风貌修复与提升导则,引导形成地域特色凸显的村庄景观风貌。从大地景观、民居建筑、公共建筑、文化景观、公共环境、道路系统、标识系统、农业设施等方面,分类梳理对各要素在形式、色彩、尺度等方面的建设引导要求。环城多功能都市农业圈应保持乡村的本土性,建设与城市人居环境有差异、无差距的生活环境;平原农业景观区结合平原农业大地景观,建设集约、整洁、有序的现代新农村;丘陵农业景观区注重滨水、背山的景观塑造,形成山、水、村和谐有序的农村场景。
2.建设乡村文化景观单元
结合汶上县自然资源本底和历史文化、农耕资源,挖掘传统村落、“一村一品”示范村、生态资源特色村以及其他具有各个时代文化资源留存并值得传承保护的村庄文化特色资源,保护并塑造乡村文化景观,在全县布局多个乡村文化景观单元,传承汶上乡村文化特色。
第四节 旅游发展规划
第101条 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一带三片、四区多点、一环”的整体旅游发展格局。
“一带”指泉河生态文化旅游带。
“三片”指运河文化旅游区、传统文化旅游区、山水生态旅游区。
“四区”指依据各片区特色,布置4处主题中心景区。南旺运河文化景区、宝相寺文化景区、彩山生态农业景区、汶河乡村生态景区。
“多点”是多个历史文化点、乡村旅游点。
“一环”指由S244—郭军公路—济北旅游大道围合形成的县域旅游环线。
第八章 完善设施支撑体系
第一节 提升交通通达能力
第102条 发展目标
提升面向区域的交通网络开放性和连通度。形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航运为主的多层次立体交融的区域交通网络,强化与周边各县市的快速交通联系,实现1小时通达济宁市和济南市。
提升县域公路等级,保证中心城区到各乡镇不少于两条三级以上公路衔接,各乡镇之间不少于两条三级公路联系。重点镇有一级公路通达,一般乡镇有三级以上公路通达,农村社区和居民点有等级公路通达。实现县域10分钟上高速公路,中心城区20分钟到各乡镇,40分钟交通圈覆盖全县域的发展目标。
促进城市内部交通结构改善,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逐步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效综合交通体系。
第103条 高速铁路
1.济济高铁
预控济济高铁线位,从汶上县北部接入,经过杨店镇驻地西侧、中心城区东侧、从苑庄镇向东接入兖州市区,在中心城区东侧设置高铁站点。
2.鲁南高铁
鲁南高铁为过境铁路,为现状高铁,从康驿镇南部经过。
第104条 普通铁路
1.普通客运铁路
济徐铁路从郭楼镇北部进入汶上县,从寅寺镇西南部接入梁山县。
2.城际铁路
规划兖梁城际铁路线从寅寺镇西北部接入,经汶上街道北部,从苑庄镇向东接入兖州区,与济济高铁联合设站。
3.货运铁路
(1)柳长兖日铁路
规划线位从郭仓镇北部进入汶上县,沿环城大道向东经过中心城区南侧,从义桥镇东部接入兖州区。规划在环城大道与宁民路交汇处附近设置站点。
(2)外环货运铁路
外环货运铁路为过境铁路,规划线位穿过康驿镇南侧,与鲁南高铁平行。
(3)瓦日铁路
瓦日铁路已修建完成,从汶上县北部杨店镇、军屯乡东西穿过。
第105条 水运
1.航道规划
规划大运河为二级航道、泉河七级航道为主的航道系统。
2.货运码头
南旺作业区位于南旺镇南部泉河北岸,货种主要为矿建材料,非金属矿。
3.游船码头
规划设置南旺分水岭旅游码头、莲花湖旅游码头、宝相寺旅游码头、九华山路码头。
第106条 公路网
1.高速公路
县域内已形成“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分别为董梁高速、平鄄高速、日兰高速、济徐高速和济广高速。其中,济徐高速公路在寅寺镇、次邱镇各设一处出入口;董梁高速公路在白石镇北设一处出入口;日兰高速在康驿镇南设一处出入口;平鄄高速在中心城区南侧、义桥镇各设一处入口;济广高速在郭楼镇西北设一出入口。
2.骨干道路
县域内形成“四纵四横”的骨干道路网。
四横是郭白公路、新G342、次义公路、康南公路。四纵是南郭公路、新G105、老G105、济北旅游大道。
其它乡镇间公路不低于三级标准,确保村村通柏油路。
3.公路客运站场
规划扩建二级客运站1处,为汽车北站,位于泉河路和五台山路交叉口处。规划三级客运站5处,位于南旺镇、寅寺镇、郭仓镇、次邱镇和康驿镇,规划面积1—2公顷。规划四级客运站7处,位于其他小城镇,规划面积为1.0公顷。
第107条 城市道路
推进城市道路网与公路的衔接,规划在中心城区外围布置环状道路系统,主要起到组织过境交通,集散出入城交通的作用。
第二节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第108条 公共服务体系构成
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规划构建“县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于全县居民、提高全县公共服务水平;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服务于城镇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乡村社区生活圈,为周边居民提供社区服务、日常休闲、生态休闲、就业引导、住房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型服务。
规划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处,位于中心城区。规划20个城镇社区生活圈,其中在中心城区布局7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中心;在各乡镇驻地分别布局1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人文相亲”的原则,规划在乡村地区设置75个村庄社区生活圈,村庄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1—2公里,服务人口规模3000—8000人。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要求完善各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第109条 住房保障
在以普通住房占主体、满足保障性住房要求的基础上,顺应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建立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规划期内重点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合理优化居住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居住用地周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就业岗位集聚、公共交通边界的地区,进行居住、就业、公共服务的混合性布局。在新建居住区推广街区制,形成小街区、密路网、开敞式、有活力的社区。
合理安排棚户区改造时序,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整治等项目。控制好拆占比、拆建比,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项、强化服务、完善治理的原则,有序开展老旧小区节能改造、电梯补建、停车位补建、市政管线更新等改造工作,健全完善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优化功能,补齐短板,提升环境。
第110条 文化设施
完善丰富多彩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以县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以乡镇(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社区级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三级公共文化网络。规划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3平方米。
以南部新城区的三馆为核心,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供给水平。鼓励镇/街道级文化设施采取共建共享、改造提升的方式优化服务供给。实现农村、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创新服务方式,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
第111条 教育设施
建立开放共享、优质全面的现代教育体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提升教育服务功能。按照公平、均衡、增量、提质的要求,补齐补强基础教育设施,保障学位供给。城市建成区的学校结合城市更新,适时调整适宜的学校规模。新建区落实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足量预留教育用地。至2035年,全县基础教育设施用地达到千人用地面积2200平方米以上。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重点区域、重点阶段有步骤地布局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产业方向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持续为汶上的产业发展输送优质人才。
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至2025年,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实现达标。
提升教育水平,全面兼顾公办、民办、国际教育互补互惠基本方向,鼓励民办教育作为有机补充。大力发展校外教育,增加少年宫、少年科技馆等教育资源供给,助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第112条 卫生设施
以建设“健康汶上”为总体目标,持续改善汶上县城乡居民卫生和健康状况。构建以综合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公办民营互为补充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加大在城市新区、基层网点和重点领域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力度。积极承接济宁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项目,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覆盖能力。至2035年,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8张。
第113条 体育设施
培育多元现代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县级—乡镇(街道)级—社区级—村级体育设施配置体系,利用疏散腾退空间建设体育设施。中心城区按标准规划,并在南二环路北、普陀山路以西新建1处县级体育中心。每个镇至少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1个多功能运动场,形成覆盖全县百姓的健身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至2035年,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0.7平方米。
第114条 社会福利设施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围绕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民生重点保障对象,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服务多元的养老助残体系。残疾人托养所按照1床/千人标准配建。
建立全覆盖的机构养老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加强设施总量供给,实现就近布局,加大养老资源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倾斜力度。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
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无障碍基础设施与辅助设施建设,构建无障碍公共活动网络。
第三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第115条 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2.给水设施规划
全县共划分为7个供水区域,考虑到区域内农村地区的供水,规划供水能力达到19.25万立方米/天。
3.给水管网
实行县域联网供水,以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乡村供水管网实行统一规划,改造完善现状管网,重点配套新建水厂输配水管网,配水管道采用枝状和环状网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第116条 排水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203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2.污水处理设施
预测污水排放量12.4万立方米/天,各镇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排放治理措施,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农村污水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村级生态处理、市政纳管处理、村级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等模式处理村庄污水。
第117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工程规划
(1)电源规划
规划扩建现状500千伏汶上变电站,扩建后主变总容量为2750兆伏安。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优化能源结构。
(2)220千伏变电站规划
规划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保留现状220千伏变电站2座,至2035年县域220千伏变电站为4座,主变总容量1770兆伏安。
(3)110千伏变电站规划
规划新建110千伏变电站7座,并保留现状8座110千伏变电站并扩建其中1座,至2035年县域110千伏公用变电站为15座,主变总容量1652兆伏安。
2.高压架空线路保护走廊宽度
1000千伏线路走廊宽度90—110米;±800千伏直流线路走廊宽度80—90米;500千伏线路走廊宽度60—75米;220千伏线路走廊宽度30—40米;110千伏线路走廊宽度15—25米。
第118条 通信工程规划
1.电信局站规划
中心城区设置3处电信局,各乡镇均设置1处电信局,根据各局站覆盖的用户数量扩容现有电信局。
2.移动通信设施规划
规划建设和扩容移动通信设施,包括基站、配套机房和光缆传输线路,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和服务。根据覆盖优化和话务优化的要求,对交换机容量基站的数量进行扩容并建设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3.广播电视规划
逐步升级改造广播电视网络,全部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高清化改造。逐步用有线光缆取代无线微波进行覆盖,实现光缆到农村社区。至2035年,有线电视用户率达到100%。
4.邮政规划
设置邮政支局3处,保留现状各乡镇邮政支局。邮政所按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布置,农村邮政所按照行政村布置。
第119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规划
县域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来自现状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线、宣宁线、奥德集团管网统筹气源(冀宁联络线等下载)和规划山东天然气管网南干线、中俄东线(山东段)、山东天然气管网西干线等。
2.供气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门站和高中压管道,将中心城区高压管道降压至次高压运行。
中心城区在现状基础上构造环状中压管网供气格局和扩大供气区域,至2035年,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90%。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清洁取暖发展情况建设燃气调压设施或采用中压管道供气。
3.输配系统规划
县域输配系统压力机制:高压一中压A一低压三级,提高城市燃气管网整体输配能力。中心城区中压管网采用中压A(0.4兆帕)运行,事故工况下采用中压B(0.1兆帕)运行。
第120条 热力工程规划
1.热源规划
充分利用现状供热热源,挖掘现有热源供热潜力。维持中心城区以阳城电厂为民用采暖主力热源,以华翔热力锅炉房为辅助调峰热源,以联兴能源电厂为工业蒸汽热源的布局。近期对阳城电厂现状机组进行供热升级改造,适时扩建2×350兆瓦热电联产机组。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多能互补等区域供暖作为集中供暖的有效补充。
2.热网规划
阳城电厂扩建后,配套建设阳城电厂—汶上县城区DN1400长输高温热水管网至华翔热力,与中心城区主管网实现联网联供。优化升级中心城区配套管网工程、提高城市供热保障性。
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乡镇延伸,靠近城市周边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
第121条 环卫系统
提高全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提标升级垃圾发电等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至2035年,全县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100%。至2035年,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垃圾转运站12处。
第122条 区域基础设施廊道
汶上县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廊道主要包括山东省天然气管网南干线、山东省天然气管网西干线、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线、110千伏以上高压走廊等。以上长输天然气管线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现状已存在的逐步迁出;110千伏以上高压走廊按本规划“第110条电力工程规划”相关规定控制。
第123条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
汶上县汶上街道、南站街道、中都街道、苑庄镇、义桥镇、康驿镇部分区域位于大安机场的净空管理范围内,按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要求,上述范围内审批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部门净空审核意见。民航地区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做好净空保护有关工作。
第四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124条 综合防灾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各类防灾资源、人员、物资、信息,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依靠先进的科技水平及社会防范措施,形成全县协调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安全安心的城市。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评估,完善城市防灾减灾系统空间布局和设施配置。全面提高灾害应对、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让城市更安全,更具韧性。
第125条 抗震工程
汶上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应当在国家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
公园、广场、体育运动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服务半径300—500米,人均疏散面积1平方米以上。
城市主干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两侧建筑倒塌后应有7—10米的通道。
第126条 防洪排涝
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内涝设计重现期为10年一遇。
汶上县用于排涝的主要河流有大汶河、小汶河、泉河、泉河南支、排渗河、东干渠等,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在河流两侧筑有堤防及排灌站,使河道中的水能顺利排入河流。充分利用现状天然坑塘、低洼地,作为雨水蓄积区,进行雨水的利用规划。
当遇到超过50年一遇特大洪水时,根据省市洪水调度要求,利用现有河道强迫行洪。
第127条 洪涝风险控制线
县域洪涝风险控制线主要划定区域包括大汶河、小汶河、泉河、泉河南支、大寨河、小新河、北跃进沟、湖东排水河等河流,划定面积13.99平方千米。
在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128条 蓄滞洪区防洪能力
完善蓄滞洪区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蓄滞洪区洪水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管理蓄滞洪工程和防洪安全设施。加强蓄滞洪区人口管理,实行严格的人口政策,严禁区外人口迁入,确保区内生产经营和人口只减不增。加强蓄滞洪区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开发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防洪的要求,保证蓄滞洪容积,依法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价,已建重要设施应限期搬迁或强化防洪措施,严格区内新建项目审批,确保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只减不增,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减少洪灾损失。
合理确定蓄滞洪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区内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农牧业、林业、水产业等,因地制宜发展第三产业,结合当地水土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观光旅游业等。
第129条 消防工程
1.消防站的辖区面积
城市消防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乡镇消防站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建设。消防站的设置满足接到警报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消防站责任区的面积不大于7平方千米。城镇按照标准全面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农村地区消防工程通过周边城镇消防力量进行覆盖。规划中心城区形成4个消防责任区。
2.消防站布局
在现有消防站的基础上,将汶上县划分为4个消防分区,每个消防分区面积为7平方千米左右,现状消防站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进行扩建,规划新增消防站3个,均为一级普通消防站,每个占地3200平方米左右。规划建设消防指挥中心1个,与特勤站合建。中心城区可根据火灾风险评估,因地制宜的增建规模适当的小型消防站。
3.消防水源与消防设施配建
消防供水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在主要河湖沿岸应辟出消防码头用地,作为天然水取水点。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应控制在120米以内。
消防通道的间距不大于150米,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式道路设15×15米的回车场或回车道。在全县重点单位设报警终端,在总队调度指挥中心设接警调度系统,并与接收终端相连接。在中心城区和主要城镇建成以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河流及道路两旁绿化带内设置消防避难点,作为火灾时的避难场所。
4.防灾减灾措施
完善现状消防站装备配置,逐步更新现有消防器材装备,增加特种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提升消防车通行条件;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强城镇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项目建设。
第130条 人防工程
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建的住宅、旅馆、饭店宾馆、商场、批发交易市场、学校教学楼及其附属建筑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综合楼、文化影视剧院(场)、文体娱乐活动中心、车站等所有公用建筑,应按国家相关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规划中心城区人均隐蔽工事面积为1.0平方米,按中心城区人口的0.1%比例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各镇依据具体情况,合理布置升级改造警报通信系统。
第131条 加强军事设施保护
推动基础设施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各类军事用地需求统筹,优先保障部队战场设施、大型训练基地场地等重大军事项目建设需求。依法落实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和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强化电磁环境、空域、建筑控高等空间管控和安全保障。周边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前应做好对军事设施影响的预先考虑和先期评估,加强对军事和涉密设施的安全保护。
第132条 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现代信息体系建设,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推进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之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急救指挥调度装备水平,健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基础设施、人才和设备建设,筑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增强综合医院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第九章 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133条 目标和重点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结合,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修山、治水、护林、保田、融绿”等措施,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重污染天气、县城建成区和农村黑臭水体等基本消失。至2035年全域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效控制新生态问题。
第134条 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
对重点线性水系进行河道疏通、生态清淤、河岸护坡、河道廊道建设,通过法制宣传等手段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处置,营造具有“涵养水源、生态优美”的水生态系统;利用植物进行水生态修复,在水域周边种植树冠较大的树木,建设水边植物带,为水体构建一条污染缓冲带,形成生物屏障;利用水流多样化进行水生态修复,在基本满足行洪需求的基础上,形成水流的多样性,满足不同生物在不同阶段对水流的需要。
第135条 矿山生态修复
汶上县白石镇现有五处正在开采状态的2.76平方千米露天矿山,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县域内共有40.34公顷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区,主要分布在白石镇和军屯乡,结合矿区年度开采计划、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对矿山修复区进行划分。按照原农业属性,对受影响的农田、园地等进行农地修复计划的区域,按相关要求验收后,转为农业区。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根据治理计划,先恢复为一般农田,待土地地力恢复或进行土壤改性工作后,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本矿区未来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的用地储备。按照原生态属性,以恢复原生态为标准,对受影响的林地、生态用地进行生态修复计划的区域。按相关要求验收后,转为生态控制区。
第136条 采煤塌陷地修复
汶上县现状塌陷地9.98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南站街道、郭楼镇、康驿镇、义桥镇、寅寺镇。各个乡镇采煤塌陷地面积不同,其中义桥镇的采煤塌陷地面积最大,达到3.83平方千米,其次南站街道,面积达2.84平方千米,郭楼镇、寅寺镇以及康驿镇的采煤塌陷地面积分别为1.78平方千米、0.89平方千米和0.65平方千米。
按照“宜平则平,宜深则挖,宜充则填”的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塌陷地修复工程。
第137条 湿地生态修复
汶上县共有9.80平方千米的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以保护优先、合理布局、管控结合为原则,以保护和恢复河道水环境和水生态为核心。规划结合生态河道、水源地保护措施的治理,在河道部分区段,如宽口、中心城区重要区段,通过种植水生植物、绿化美化、水生态系统修复、管护设施建设、游览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逐步恢复提升河流水生态环境,建设湿地生态公园。
第138条 山林生态修复
汶上县彩山片区为山体秃斑重点修复区,生态受损,植被覆盖率较低,山体秃斑情况严重。实施山体秃斑绿化和景观亮化,在人工种植植被的基础上,依靠系统自身恢复能力维持系统稳定性。有序清退现状建设用地,加强林木补种,提高景观和生态功能。昙山和三大林地片区生态受损类型为人类活动干扰较大,建设用地侵占严重。大悲山整体生态水平较差,在山体秃斑和建设用地侵占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有序修复山体秃斑,加强林木恢复,提高山林生态功能。
第二节 土地综合整治
第139条 农用地整治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划定农用地整治重点区: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大力开展农用地整治。合理开展农用地整治切实提升农用地质量。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工程等措施,对林地、园地、农村道路、沟渠等农用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140条 未利用地整治
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评价、质量优先、集中连片”的原则,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的可行性与实际情况,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第141条 建设用地整理
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盘活乡村存量用地,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水平,保障村民利益。结合村庄布局优化,重点将城郊融合类村庄建设用地、拆迁撤并类村庄建设用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规划拆迁撤并类村庄主要分布于义桥镇、寅寺镇、杨店镇、郭仓镇。因地制宜,科学整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集约利用农村存量土地,高效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发展,增加土地收益。
第三节 城镇低效用地盘活
第142条 目标和重点
为了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重点对老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城中村、农村闲置低效土地等低效区域进行改造开发。对存量用地与增量用地全面实行差别化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地尽其用。
第143条 存量空间盘活利用措施
1.老城区
规划采取提升品质、彰显特色、融入文化等措施,重点从公共服务、开敞空间、基础设施领域实施城市更新,打造老城“客厅”。
2.低效工业用地
结合产业发展重点,通过兼并重组、协商收回、“以工改工”、收购储备等方式,明确正负面清单及准入门槛,内培外引,推进工业用地有效集约利用;鼓励低效用地企业出租土地和厂房,采取拆旧建新、拆低建高的方式进行升级改造二次开发,置换功能,缓解产业用地供需矛盾。
3.城中村改造
重点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结合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根据所处位置的不同,制定重建、活化与复兴等改造策略,保留传统街区和生活特色,提升街区品质。
4.农村闲置低效土地整理
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分阶段落实乡村居民点整治工程。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解决宅基地布局散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集约精准保障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对空心村、缩并的自然村、不用于城市建设的搬迁宅基地,与农用地整治相结合,进行整理复垦,节约的指标用于城镇建设。
第十章 区域协同发展
第144条 济汶空间一体化
在区域中寻求发展和突破,向南向东双向融入济宁中心城区。向南对接任城区、济宁北站区域,与济北高铁片区、颜店科技产业园一起构成高铁临港经济和机场临港经济的重要城市组团。积极推动康驿镇融入济宁都市区,培育康驿镇作为承接济宁市产业转移的基地。向东对接兖州区、济宁大安机场区域,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145条 区域交通一体化
1.铁路系统
对接区域铁路网络,为济济高铁、兖梁城际、济宁至梁山县市域铁路、市域铁路机场支线、柳长兖日铁路、济宁外环货运铁路预留线位、站点空间。
2.水运网络
规划以大运河二级航道、泉河七级航道为主的航道系统,在泉河和大运河交汇处布局南旺作业区。
3.高速公路
规划在中心城区南侧建设平鄄高速,未来形成“三横二纵”的高速网络。其中“三横”为董梁高速、平鄄高速、日兰高速;“二纵”为济徐高速、济广高速。
4.国省道系统
积极推动国省道改线工程,完善县域“四横、四纵”交通网络,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其中“四横”为郭白公路、新G342、新S246、康南公路;“四纵”为南郭公路、新G105、老G105、济北旅游大道。
第146条 生态保护协作
加强与梁山县、东平县的协同合作,推进黄河生态带的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与梁山县协同推进大运河生态带的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与东平县、宁阳县协同推进大汶河生态保护带的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与宁阳县协同保护山体,培育多廊交汇的区域生态驿站。
第147条 文旅发展协作
积极对接泰山文化圈、水浒文化圈和儒家文化圈,打造运河文化带与三大文化圈共荣的鲁风文化示范区,重点建设南旺遗址公园,助力大运河国家公园建设,形成“东文西武,南水北佛、中古运河”的旅游格局。
第148条 产业发展协作
积极承接济宁中心城区产业外溢,发展新兴产业,实现济汶产业一体化。对接颜店科技产业园,打造康驿创智基地。对接济宁科技创新走廊,打造县城产城融合南部新区。产业立县,发展乡镇经济特色园区。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规划传导
第149条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引
1.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
汶上县各乡镇需单独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对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作出具体安排,为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2.刚性传导内容
以行政边界为基础,划分为12个乡镇级空间传导单元,构建约束性指标管控、空间控制线边界管控的刚性传导体系。
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红线保护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
空间管控线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
3.乡镇发展引导
乡镇发展引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定位、驻地发展方向及控制要求、乡村地区空间品质提升要求、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要求等内容。
(1)康驿镇发展指引
康驿镇城镇定位为汶南产城融合示范区、济宁都市区宜居宜业组团、山东省工业强镇。驻地发展方向为东进、西拓、南延、北限。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落实济北旅游大道改建、济宁至商丘高铁、日兰高速改扩建、汶上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
(2)寅寺镇发展指引
寅寺镇城镇定位为煤盐精细化工产业重镇,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镇。驻地发展需要合理避让化工园区,向镇区东部集中发展。逐步搬迁汶上化工产业园邻避空间内的村庄搬迁,向镇区东部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落实G342改建项目、汶上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济徐高速停车区补划新建工程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
(3)南旺镇发展指引
南旺镇城镇定位为世界文化遗产京杭大运河上的历史文化重镇,鲁南旅游特色小镇。城镇驻地需要提升南旺古镇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完善旅游服务功能,重塑传统城镇空间并植入多元新兴功能;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落实S321改建工程、南郭公路、康南公路西段升级改造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4)次邱镇发展指引
次邱镇城镇定位为纺织服装产业强镇、绿色食品小镇、“儒风次邱”特色文化名镇。驻地以向北向西发展为主,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镇域重点落实G105、次义公路西段升级改造工程、平鄄高速、汶上县小汶河拦蓄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5)郭楼镇发展指引
郭楼镇城镇定位为“古郕之乡、产业新镇”。驻地发展方向为南进、东优、团块状集约布局。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乡村地区空间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镇域重点落实济广高速改扩建、郭白公路、济宁市湖东排渗河治理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6)苑庄镇发展指引
苑庄镇城镇定位:以发展种业产业为龙头的现代农业示范镇。驻地发展重点挖潜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向西、向东发展,适度向南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泉河南支河道拦蓄工程、G342改建工程、济南至济宁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7)义桥镇发展指引
义桥镇城镇定位为汶上县“东大门”,以纺织服装、机械加工为根本的工矿新区,以智能制造、仓储物流为主导的智慧化服务型乡镇。驻地发展以“向北向西”拓展为主,在西部靠近汶上县城建设工业园区;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济北旅游大道改建工程、次义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平鄄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8)白石镇发展指引
白石镇城镇定位为石材产业基地、鲁西南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汶上县东部重点镇。驻地以东、西、南为主要发展方向,控制向北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济北旅游大道改建工程、汶上刘鲁庄水库工程、平鄄高速、郭白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9)郭仓镇发展指引
郭仓镇城镇定位为以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为主导的汶上县北部重点城镇。驻地重点从内部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向北发展,适度向南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汶上县小汶河拦蓄工程、郭仓35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G105、郭白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10)杨店镇发展指引
杨店镇城镇定位为以发展现代矿业为主导产业的鲁南宜居宜业和美小镇。驻地发展方向为中部优化完善,北部、东部适度发展,西部控制发展。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活动,促进建设用地存量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汶军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杨店刘堌堆至白石毛村董梁高速连接线工程、济南至济宁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11)刘楼镇发展指引
刘楼镇城镇定位突出“总督故里、书香刘楼”特色,打造以现代化种植为主的精细化加工园区,服装加工为主的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驻地主要沿南郭公路、S224南北向发展。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南郭公路、泉河南支河道拦蓄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12)军屯乡发展指引
军屯乡城镇定位为济北生态保育涵养地、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驻地发展以“补设施、微集聚、塑特色”的存量更新为主。乡村地区拆迁撤并村庄优先向镇区集中,在村庄建设区外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高效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向中心村倾斜。重点落实济北旅游大道改建工程、杨店刘堌堆至白石毛村董梁高速连接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第150条 专项规划传导
规划重点在综合交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市更新、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遵循本规划,深化细化本规划确定的有关目标指标、空间布局及管控要求,不得违背本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151条 详细规划传导
1.详细规划传导内容
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村庄规划。
2.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传导
规划对中心城区用地划分为11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别明确主导功能和人口规模。
详规单元主导功能及人口规模一览表
序号 | 详规单元 名称 | 总体定位 | 主导功能 | 人口 (万人) | 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1 | 宝相片区 | 汶上县彰显文化底蕴、构筑文化影响力的核心区域 | 文化展示、旅游服务、教育、居住 | 6.5 | 594 |
2 | 东城北 片区 | 汶上县公共服务核心承载区 | 行政办公、文化、居住 | 5.0 | 364 |
3 | 东城南 片区 | 汶上县公共服务核心承载区 | 休闲商业、体育、生态居住 | 5.0 | 302 |
4 | 泉河片区 | 汶上县空间拓展战略区、绿色生态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 生态居住、科创商务、滨水休闲 | 3.0 | 258 |
5 | 汶河片区 | 居住和生活配套设施齐备的综合性居住片区 | 居住、社区服务 | 3.5 | 263 |
6 | 中都片区 | 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滨水生态住区。 | 居住、社区服务、滨水休闲 | 5.5 | 359 |
7 | 开北片区 | 工业区更新与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区 | 工业、居住、商务办公 | 2.0 | 444 |
8 | 开南片区 | 汶上县现代工业基地 | 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聚集区 | 0.5 | 403 |
9 | 商贸片区 | 汶上县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承载区 | 智慧物流、电子信息、商贸集散和生活居住 | 0.5 | 236 |
10 | 莲花片区 | 汶上县生态休闲区 | 旅游服务、生态居住、医养 | 0.5 | 173 |
11 | 南站片区 | 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完整社区 | 居住、公共服务、工业 | 1.0 | 157 |
第二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152条 健全规划传导机制
建立健全从全域到分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乡镇规划传导机制,强化审查审批管理,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内容有效传递。
第153条 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传导落地有效机制,强化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探索在详细规划中传导落实主体功能战略的具体路径。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机制,制定不同功能空间、不同用途的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等。严格落实本规划确定的涉及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等方面的强制性内容和各项空间管制政策,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将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策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保障政府工作目标符合城市发展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区域自身特点合理确定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打破行政界线,引导工业项目集中进入园区发展,实现全域空间资源的统一优化配置。
第154条 实施保障措施
建立规划体检与评估机制,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对城市发展运行和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定期体检,对违反规划管控要求的行为进行及时预警。对规划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五年一评估,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
第155条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整合集成调查监测、遥感影像、各类空间关联数据等,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的国土空间现状数据集、规划数据集、管理数据集以及社会经济数据集等,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协同共享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善运行管理和数据治理规则,加强智慧国土建设与应用,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
第156条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规划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监督制度,确保规划管理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提高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四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157条 近期建设目标与思路
近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功能更加合理,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康驿镇副中心基本形成,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全域,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核两镇、五区多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初步形成。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得到优化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具有汶上特征的城市形态和框架基本建立。
第158条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至2025年,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约3050公顷,规划常住人口约28万人。
第159条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重点
1.构建城市框架结构,完善城市功能分区。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的重点在南部、西部和北部。南部重点建设泉河新城,依托泉河南支和东护城河生态本底,打造配套完善、生活宜居的城市新区;西部依托城西商贸物流基础,南北展开,打造西部智慧物流、商贸集散基地;北部以宝相寺为传统文化中心,周边逐步展开老城区城市更新,延续城市文脉,打造老城特色文化区。
2.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配置。
结合城市更新计划和现状存量用地,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和配置标准,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重点提升中心城区公益类服务设施的保障水平和质量。
3.保障产业发展,产城更加融合
推动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产业用地更新和提质增效,盘活工业园“僵尸”企业,促进工业二次升级;围绕重点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建设,强化龙头企业带动集聚效应。增加生活服务用地与科研用地配置,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打造核心产业功能和配套城市功能复合发展的产城融合示范区。
第160条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梳理项目清单。充分结合汶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各部门规划期间重点建设诉求,形成近期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制定实施计划。根据项目选址范围或拟选址范围,衔接国土空间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落地。
附表
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序号 | 规划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汶上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汶上县湿地保护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汶上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 | 汶上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5 | 汶上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汶上县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 |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汶上县综合立体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 |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
8 | 汶上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9 | 汶上县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0 | 汶上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 |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
11 | 汶上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12 | 汶上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 | 汶上县卫生健康局 |
13 | 汶上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汶上县民政局 |
14 | 汶上县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汶上县民政局 |
15 | 汶上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
16 | 汶上县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 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 |
17 | 汶上县国土空间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汶上县供电公司 |
18 | 汶上县城市排水(污水)专项规划 | 汶上县水务局 |
19 | 城市水系专项规划 | 汶上县水务局 |
20 | 汶上县水资源中长期规划 | 汶上县水务局 |
21 | 汶上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 | 汶上县供热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3 | 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4 | 汶上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5 | 汶上县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 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6 | 汶上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 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
27 | 汶上县加油站布局专项规划 | 汶上县商务局 |
28 | 汶上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 汶上县商务局 |
29 | 汶上县城市人防建设规划 | 汶上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
30 | 汶上县消防专项规划 | 汶上县公安消防大队 |
31 | 汶上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图纸目录
1.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2.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分布图
3.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4.县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5.县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
6.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图
7.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图
8.县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9.县域国土空间旅游格局规划图
10.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11.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12.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2025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