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28号)。
四、申请主体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五、受理条件
济宁市行政区划内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七、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等待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7-7212245
十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C4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