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赴省级休养机构短期休养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短期休养工作,根据《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短期休养办法》(鲁退役军人发 〔2021〕24号)规定,及省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短期休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休养人员范围
具有汶上县居民户籍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享受定期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含老年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上述人员中,符合国家集中供养条件但未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优先安排。
二 、本年度休养任务目标
2025年度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承担我县15名优抚对象(不含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精神类伤残军人)短期休养任务,休养时间:6月4日-7月8日。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优抚对象到本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各单位于2025年5月8日前将报名统计表通过公邮发送县局双拥优抚科。
(二)体检时间、地点。2025年5月13日7时30分开始体检;地点:汶上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注意事项:空腹带身体证,身体欠佳需家人陪同。
(三)体检人员选送。各乡镇(街道)各推送1人,县直各部门共推送2人。县直各部门人员报名需到户藉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实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对2025年度休养时间、人数、条件等进行公告。
(二)严格确定人员。对患有精神疾病、恶性肿瘤、传染性疾病、严重的器质性心脏病、严重的皮肤病、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不稳定期或处于大手术的恢复期等影响休养活动的疾病的优抚对象,不准安排休养。优先安排贡献大、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对年龄超过75周岁,健康和生活自理状况较差的优抚对象要从严把握,80周岁(含)以上原则上不参加休养。优抚对象入休养机构休养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其统一安排体检,项目检查必须包含:血常规、血糖;尿常规;肝功;胸片(正、侧位);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脾、胰、双肾);乙肝五项;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同时申请休养对象要积极配合休养机构工作人员和医疗人员的目测和筛选工作,做到工作人员和医疗人员能看到优抚对象本人和完整的查体报告,严格把符合条件的休养优抚对象确定下来。
参加省级休养机构报名体检合格者,受名额限制未能成行的,可进入下一轮市级休养筛选(不需要再次体检)。
(三)严禁重复休养。同一年度同一优抚对象不得既在厅直属荣军优抚医院安排,又在市属休养机构安排;同一优抚对象不得连年申请短期休养。
汶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