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我局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购置的塑料垃圾桶、二分类果皮箱、小勾臂箱、人力清洁三轮车、电动垃圾收集车等因使用时间较长,破损严重,经多次维修不能使用,已失去使用价值,共计总价原值660760.00元、净值41969.78元。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报废处理,请批准。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索引号: | 11370830660184247P/2025-0033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2-07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废止日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有效性: | 有效 |
汶综执发〔2024〕20号 关于报废国有资产的请示
县政府:
我局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购置的塑料垃圾桶、二分类果皮箱、小勾臂箱、人力清洁三轮车、电动垃圾收集车等因使用时间较长,破损严重,经多次维修不能使用,已失去使用价值,共计总价原值660760.00元、净值41969.78元。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报废处理,请批准。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