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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汶上县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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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将对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选择确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的特色专科医院、康复机构; 2. 具备良好康复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康复服务; 3.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4. 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和康复场地,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配有康复专业人员; 5. 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暂不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中确定工伤定点康复机构。 二、受理范围 汶上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受理我县范围内各类康复机构定点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说明材料; 4. 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 5. 工伤康复治疗项目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符合条件、愿意承担我县工伤保险康复定点服务任务的康复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材料报送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查后确定。 联系地址:汶上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汶上县新世纪大道996号,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517科室) 联系人:林朋 联系电话:0537—7224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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