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汶上县2025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土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汶上县2025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H〔2025〕260号)批准征收土地10.6496公顷(本公告附件)。
二、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2: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东至普陀山路,西至、南至、北至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
地块4:东至光明路,西至、南至、北至中都街道牛村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牛村社区。
地块5:东至光明路,西至汶上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至、南至中都街道牛村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牛村社区。
地块6:东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玮邦集团有限公司,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汶上街道办事处,西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7:东至、西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北至尚书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
地块8:东至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山东鼎盛置业有限公司,北至、南至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西至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汶上县远航置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9:东至、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
地块10: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
地块11:东至、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
地块12:东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13: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西至玮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
地块14: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门社区,西至玮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门社区、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15:东至、北至、南至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西至玮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16:东至、北至、南至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西至玮邦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东晓楼社区。
地块17:东至银星路,北至、西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南至九华山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18:东至、西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
地块19:东至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山东明天置业有限公司,西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
地块20:东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西至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北至、南至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如意花园社区、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21:东至、西至、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关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关社区。
地块22: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西至汶上街道东关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关社区。
地块23: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西至汶上街道东关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关社区。
地块24:东至、北至、南至汶上街道东关社区,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汶上街道东关社区。
地块25:东至、西至、北至、南至中都街道西和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西和社区。
地块26:东至、西至、北至、南至中都街道西和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西和社区。
地块27: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西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28:东至银星路,北至、南至、西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29:东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0:东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1:东至、西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2:东至、西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3:东至、北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西至银星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4:东至、西至、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北至新世纪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5:东至、西至、南至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北至政和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
地块36: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7: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38:东至、西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北至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
地块39: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40: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辛王庄社区。
地块41: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南站街道东和园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地块42:东至南站街道曹堂村、山东兴汶开发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西至、北至南站街道曹堂村、南至山东兴汶开发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东和园村。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组织财政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账户,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涉及土地权利变化的,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同步变更或者终止合同。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政府嘱托或者权利人申请,依法对涉及征收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二)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腾退交出土地。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期满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定情形外,复议期间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谦,联系电话:0537-7236720,联系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196号。
附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