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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660184247P/2025-0293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5-12-11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1)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1 08:32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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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1)情况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11)建筑垃圾管理粗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2023年年底前,各市、县(市、区)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但《济宁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于督察进驻前刚获批复,4个县(市)截至督察结束仍未批复。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填埋问题多发,在9个县(市、区)发现11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点,邹城市灵丰薯业厂区外堆存20吨建筑垃圾,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厂区内堆存约2000平方米建筑垃圾。梁山兴美建材有限公司等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存在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5096)汶上县105国道辛店公路站,有倾倒固废建筑垃圾,倒在农田里。经南站街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辛店公路站附近农田进行排查,未发现在农田中倾倒固废建筑垃圾的情况。经了解,该公路站附近曾发生过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已及时清理。该信访件问题已整改完毕。

2、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垃圾管理粗放工作,《汶上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于2024年11月29日获县政府批复,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汶上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工作中始终坚持既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的原则,在源头端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工作,运输端实行三联单管理制度,处置端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各部门力量,严厉打击、严格查处擅自倾倒、非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截止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7282269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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