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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705P/2025-02706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1-07 15:22 浏览次数:

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网络全覆盖

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农村社会治安领域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汶上县司法局通过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完善、人员健全、工作规范、覆盖县镇村三级的调解组织网络架构。

(一)上下有效联动,避免矛盾升级。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对于村和社区发生的简单纠纷案件,可以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化解,保证了“小事不出村”;对于存在明显争议,或者矛盾难以调和的,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或者参与调解,切实以“大事不出镇”,做到“矛盾不上交”,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专业引领,关注重点领域。面对社会生活中常见多发、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矛盾,汶上县司法局、汶上县调解协会与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密切合作,依托已设立的婚姻家事纠纷调委会、金融消费权益纠纷调委会等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县综合治理中心,通过运用专业能力,突出专业优势,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

(三)擦亮调解品牌,打造行业标杆。高度重视品牌效应在调解领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出一批硬件完善、人员齐备、工作规范、反响度高、影响力好的品牌调解室,例如老孟工作室、吴德静茶心调解工作室等。通过成立汶上县“家长里短”志愿服务队、创新推行“茶桌调解”“庭院恳谈”“心理茶吧”等接地气的工作模式,打造品牌标杆,形成一批批可复制的“汶上调解模板”。有力带动了县域调解员的综合能力提高,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继续用好“汶暖·家和”调解品牌,2025年1-9共发布45篇相关公众号,以专栏文章、“汶情法理”系列微视频、典型调解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调解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持续提升

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把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选优配强调解队伍、链接多方社会力量、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水平,持续提升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整体素质。

(一)提高调解员选任和配置的规范化水平。坚持选任规范化和配置科学化并举,持续优化调解队伍年龄、专业知识、调解经验结构,旨在打造一支优势互补、素质过硬的专业调解队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成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需求情况,科学配备调解力量。充分发挥全县59名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提高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各级调解组织持续吸纳高素质人才,逐步推进调解员队伍向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或行业专业背景人员倾斜,进一步夯实我县调解工作基础。

(二)凝聚社会力量,畅通交流渠道。县司法局持续拓展调解领域,依托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指导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原有道路交通、金融消费、知识产权、青年创业、婚姻家事、劳动人事、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确保实现重点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大力培育省、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我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及婚姻纠纷调解领域“全省十佳婚姻辅导工作者”等品牌效应,树立行业榜样意识。以调解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强化业务培训,突出专业引领。为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县司法局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一次调解工作技能培训及重点调解案例交流研讨活动。2025年4月开展了全县调解工作技能培训及重点调解案例交流研讨活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及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特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调解培训。为提升培训效果,成立了汶上县调解讲师团,各位讲师确立了授课题目,并积极协调邀请县外调解专家来汶授课。突出抓好调解员的“精准培训”,围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智慧调解”平台操作等内容,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及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员分别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实战技能。通过组织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以老带新“传、帮、带”,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调解员“一对一”指导,下派优秀调解员到村(社区)参与纠纷化解,并组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现场学习等方式,着力提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和服务质效。扎实开展调解卷宗评查活动,在评查过程中对不规范的卷宗内容进行客观记录,对存疑之处现场交流研讨,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实现以评查促整改、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代培训的工作目标。

三、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筑牢基层社会和谐根基

汶上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前沿阵地的作用,形成以司法所为平台,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25年1—9月,共排查矛盾纠纷461场次,全县各级调解组织通过山东“智慧调解”系统输入调解案例6670余件,及时化解各类隐患、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确保防范在前、化解在前,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一)主动摸底排查,科学分析研判。组织各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对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摸排,特别是对辖区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家族斗争等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提前预警、重点摸排,做到抓早、抓小、抓矛头,切实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及排查情况。对于摸排发现的不安定因素,逐条逐人制定、落实化解和稳控措施,逐一分析研判,在积极进行疏导化解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给乡镇(街道)及县司法局,并协同当地乡镇(街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集中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级矛盾纠纷,按照该起事件的持续时间、涉及范围、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回访方案,以上门走访、主动服务的方式,全面系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虚心听取当事人对纠纷受理、案件调查、办案过程、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反弹。

(二)活用“三入一平”,有效化解纠纷。积极推行并灵活运用汶上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德静“心理疏导入心、伦理感化入情、普法教育入理、协商利益平衡”的“三入一平”调解工作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心理疏导方面,心理咨询室、心理沙盘、办公接待室等一应俱全,为群众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采用心理疏导手段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推行“伦理感化入情”,坚守法理、兼顾情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平协商,弱化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以道德伦理滋养法治精神;“普法教育入理”和“协商利益平衡”则是强调将纠纷化解与释法明理紧密结合,把调解的过程变为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实现“调解一片、普法一片”的双赢效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法治理念入心,源头营造和谐。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和普法宣传的协作联动,以“边调解边普法”的工作方法,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有机结合。按照解惑和释法并重的工作思路,调解员在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特别是在调解常见多发的农村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不仅仅专注于案件本身,还会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普及,详细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引导当事人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事。这种工作思路,不仅能够有效推进当前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也会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减少类似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以源头治理的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汶上县司法局      

2025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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