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意见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间投资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民间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支撑。针对您提出的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潜力三大建议,现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地方实践成效,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回复如下:
一、拓宽融资渠道。一方面,强化银企对接机制,搭建常态化的交流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深入沟通,增进相互了解,让金融机构更好地掌握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资金需求,从而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合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案。同时,推动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解决其抵押物不足的难题。另一方面,大力优化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流程,简化审核环节,提高发行效率,降低发行成本。探索创新金融工具,如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为民间投资开辟新的融资路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民间资本的流动性与再投资能力。
二、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在政策制定与执行上,严格落实“全国一张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确保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对违反公平准入原则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规范资质要求,清除一切不合理的歧视性条款,保障民营企业能够公平参与竞争。同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申报、审批的全程网络化、信息化,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此外,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
三、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我们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其在把握创新方向、凝聚创新人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在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激发民营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我们深知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工作任重道远,您的建议为我们照亮了前行的道路。未来,我们将持续发力,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强化政策落实,切实推动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与建议。
汶上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