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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2XP/2025-02417 组配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1-04 14:43 浏览次数:

郭小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符合我县实际。

为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汶上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夯实监管基础,全力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制定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风险防控等三张清单,厘清责任,量化工作。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指导,督促其依法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鼓励各所、开发区办公室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监管工作,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二)持续加强餐饮单位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清洁厨房”建设。推行色标管理,建设明厨亮灶,落实“五净”标准,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要求。落实“六项标准”,制定小餐饮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食堂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治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四查”制度,自春季以来,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282家次,与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44家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立即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完成监管闭环。加强重点业态和时段治理。摸清业态底数,建立监管台账,以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结合重要节假日发布消费提示,加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和农家乐、连锁餐饮、集体聚餐等重点业态监管。高标准、零差错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三)提升入网餐饮单位监管水平。重点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是否存在无实体经营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要求入网餐饮单位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入网餐饮单位委托加工食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督促入网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相关要求,严把原料采购,定期维护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的管理;外卖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市局反馈的“网络订餐前十”相关餐饮单位信息,结合2025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责令餐饮单位限期改正,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督促美团、饿了么、肯德基等外卖订餐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特别规定》,落实“外卖封签”制度,推进网络餐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在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基础上,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以打造业务精、技术专、能力强、水平高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队伍和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整体质量为目标,在全县统一实施培训计划,通过“儒厨大课堂”小程序、现场培训、视频会议培训能形式坚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多形式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日常监管能力,增强问题发现能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监督指导餐饮经营业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操作行为。

(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对违法行为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查处。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逐一核查举报案源。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做好行刑衔接。依法公开处罚信息,引导公众消费。

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群众切实利益,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建议,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有序有效开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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