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波代表: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学校门口立柱设置的建议和意见。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学校门口立柱设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投资600余万元,对城区21所中小学制定了《校园周边道路拥堵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共安装标志牌118个、交通信号灯18个、施化振动型标线900.66平方米、热熔型标线6000平方米,施化标语755个字,安装交通中央隔离护栏4578米、隔离桩18处,安装学生通道护栏1710米,通过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道桩、单立柱式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有效预防了车辆在学校门口随意调头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利用学校门口空闲区域设置学生安全通道,用护栏隔离,两侧学生家长等待区增设指示标志,引导接送车辆有序规范停放,有效解决了上放学高峰时段电动三轮、四轮车校门口聚集停放、乱停乱放问题。
关于您提出在学校门口设置移动式立柱(规范术语叫隔离桩)的建议,根据《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行业标准)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移动式隔离桩。我们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在城区中小学门口设置了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和隔离桩,其目的就是通过对行驶车辆的限制,减少车辆随意掉头、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有效保障学生上放学平安出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逐校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实行一校一策,体现以人为本,从而有效减少群众出行时间,提高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