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 对未按照规定从事易产生扬尘污 染活动,或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 染,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处罚
| 汶上县展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 罚款 | 罚款2.9万元 | 济环汶罚〔2025〕5号 | 202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