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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18B/2025-0226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农字〔2025〕27关于印发《汶上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30 11:09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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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社字〔2025〕8号)《关于印发<济宁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字〔2025〕74号)精神,围绕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重点任务,聚焦粮油生产、特色产业、数字农业、外向型经济、乡村文化等领域,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73人,其中:组织参加省级常规培训20人,市级新产业新业态常规培训20人,县级常规培训233人(含粮油产能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机手培训)。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农民学员满意度达到98%以上。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专项培训行动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着重组织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分别围绕玉米、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全县培训133人。(县级组织实施)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重要农产品种养理论、生产技术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培育。其中,面向菜农开展豇豆、芹菜和大葱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全县共培训50人。(县级组织实施)

(三)农机手能力提升培育

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农机手、农机修理工为培训对象,聚焦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烘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农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等培训,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全县共培训50人。(县级组织实施)

(四)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农业+”新产业培育,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举办一期以乡村好青年为主体的高素质青年农民市级常规培训班,重点聚焦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培养一批具有长期发展带动能力的青年带头人。培训共20人,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遴选学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按时参加培训。(市级组织实施)

(五)乡村文化人才培育

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重点开展乡村礼俗传承人、农耕技艺传承人、村艺工坊传习人和乡村工匠等乡村文化人才培育。其中遴选具有文化艺术特长、长期扎根乡村的农民文化骨于和具备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的相关主体从业者,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乡村工匠工作室、文化书院、孔子学堂等,省级组织举办乡土文化能人常规培训班。培训共20人,由各乡镇(街道)遴选确定参加省级培训学员,按照省级培训时间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员按时参加培训。(省级组织实施)

三、培训机构

根据《济宁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济农字〔2025〕74号)精神,结合汶上实际,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调研摸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择优确定了2家县级培训机构,分别是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卓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交高素质农民培训承诺书,相关部门单位协作,各乡镇(街道)共同配合完成培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

1. 强化工作主动性。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督导,注重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文旅、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强化与相关业务科室和技术推广机构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

2. 注重培训针对性。各培训机构根据农民需求与本方案内容要求,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制定培训计划,列清培训时间、地点、期数、人数和培训内容等,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于开班前一周内制定开班申请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通知、培训手册、签到簿、影像照片、宣传报道等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明确专人负责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评价前严格审核各项数据,上传证明材料。

3. 确保工作实效性。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出、监督管理等培育全链条、各环节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重点抓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等培育。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培训学员的遴选,学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高、身体健康、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年龄在16--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相关产业工作。培育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省级培训班学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且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

(二)整合培育资源,提升培育能力

与统战、民宗、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统筹联动,严格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和师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乡村治理等作为综合素养课的首要内容。注重利用农广校、乡村振兴优质校、农技(机)推广机构、涉农高校、农业科研院所、科技小院等优质科技教育资源,提升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遴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机)推广人员、“科技小院”专家人才、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具有农民高级职称的“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法律、管理、文化等领域优秀人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共享师资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高素质农民公益性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任务。积极开发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生产技能类实用型培训教材。

(三)加强质量建设,强化项目监管

1. 加强培育质量建设。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强化对培育机构、实践教学场所、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育资源规范管理和审核,建立适合本地的相关遴选标准。认真审核培育任务开班计划,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强化实践教学、交流观摩等培育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

2. 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充分利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将资金管理纳入项目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防范廉政风险。。

3. 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培育任务完成后,培育机构要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根据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结果作为后期立项申报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链条,扩大工作影响

1. 注重训后服务。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农民训后跟踪延伸服务,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协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

2. 鼓励合作发展。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报团发展”,支持举办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3. 拓宽宣传路径。开展优秀学员典型挖掘选树、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总结。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发挥《农业知识》《乡村论丛》的宣传平台作用,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长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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