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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708301663210901/2025-0225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机构: 县烟草专卖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汶烟罚送公〔2025〕第0006号)

发布日期:2025-10-29 16:17 信息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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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烟草专卖局

送达公告

汶烟罚送公〔2025〕第0006号

贺立新:

      2025年09月28日,本局因你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规定,拟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2.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果要求陈述、申辩,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3日内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介于无法与你进行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将汶上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汶烟处告〔2025〕第0127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汶上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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