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
汶上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类监管机制治理VOCs污染 |
||||
|
||||
|
“感谢包保人员耐心、专业的帮扶,既帮我们解决了污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又没有耽误一天的生产经营,还避免了因排污超标造成的行政处罚,给企业挽回了很多损失。”近日,山东省汶上县某化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 此前,该企业废气污染物不能持续稳定达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下简称汶上县分局)执法队员利用帮扶机会,帮组该企业认真查找病源,发现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老旧,效率低下,同时发现活性炭使用量少影响了吸附效果,当即指导企业提升改造治理设施,邀请第三方专业培训活性炭使用技巧,帮助企业解决了污染治理难题。 今年以来,汶上县分局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关键环节,系统部署、扎实推进活性炭吸附治理专项行动,压实企业治污责任,为入冬空气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是个硬骨头,我们总结往年经验,未雨绸缪,早下手,以治理VOCs为重点,争取2025年蓝天保卫战打个漂亮的收官战。”汶上县分局大气科科长李大宁介绍。 据了解,汶上县共有58家加油站和30家涉VOCs企业,对使用活性炭的加油站和企业,汶上县分局建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全面掌握企业活性炭类型、使用量及更换频率等关键信息。 汶上县环境执法大队队长杨亚军介绍:“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整治效果,我们推行‘包保到人’的帮扶机制,每名执法队员定点联系3家—5家企业。包保人员上门宣传指导,常态开展环保政策法规解读和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违法后果告知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和正向引导,切实激发企业主动治理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接受监管的‘要我整改’向主动履行职责的‘我要整改’转变,构建起了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同时,汶上县分局对使用活性炭的企业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类监管机制,对需更换、需关注、正常运行三类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大幅提升监管针对性和监管效能。集中执法力量对“红黄”标识企业开展定向走访与重点检查,深入排查活性炭更换不及时、填充量不足、处理能力不匹配等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120余人次,帮扶企业3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项,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设施规范运行水平。 来源:中国环境APP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