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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1584/2025-00087 组配分类: 执法统计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09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09 11:19 信息来源: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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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度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不予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
被行政复议诉讼数量行刑衔接
立案结案处罚程序处罚决定不罚轻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数量受益市场主体数量被复议数量被复议纠错数量被诉讼数量诉讼败诉数量执法部门移送给公检法部门的案件数量公检法部门移交给执法部门的案件数量
立案数其中立案已结案数其中立案未结案数立案号(只写本年度首末立案号)简易程序案件数量普通程序案件数量其中组织听证案件数量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罚没
金额(元)
不予处罚案件数量不予处罚金额(元)受益市场主体数量减轻处罚案件数量减轻处罚金额(元)受益市场主体数量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一、使用“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的部门
1商务局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二、使用已与省级层面对接数据的自建系统部门
1商务局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自建系统部门
数据合计: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三、垂管部门
……







































数据总计
(非自建+自建+垂管):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结案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立案号需填写本年度首个案件立案号至末个案件立案号,中间应连号(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连号,需备注说明)。
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5.“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6.不罚轻罚受益市场主体的数量统计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7.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情况统计以进入处罚立案程序的案件为准。
8.县市区(功能区)填写“数据合计”“数据总计”。
(二)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实施数量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正在办理数量


































商务局000000

































合计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4.本表逻辑关系:申请数量>受理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正在办理数量;撤销许可数量与行政许可实施数量是并列关系。


















































































































































































(三)2024年度行政强制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合计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合计


























商务局00000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00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执行方式。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行政征收数量行政征用数量


































行政收费(次)行政收费数额(元)土地、房屋征收数量征收面积(亩)



































商务局000000


































合计00000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信息来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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