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要求,县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济宁喜客来酒店有限公司、汶上中都宾馆有限公司、济宁市东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县财政局与济宁喜客来酒店有限公司、汶上中都宾馆有限公司、济宁市东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范围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
方式以及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本次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
三、服务采购
(一)各单位召开会议必须依照我县会议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按会议类别执行各项标准。
(二)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费包含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三)各单位向定点场所购买会议服务时,可以自行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和定点场所协议价范围内协商服务价格,协议价为最高限价。
四、会议结算
会议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等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五、监督管理
在会议定点服务期限内,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场所的履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点场所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不按要求履约等情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可向县财政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721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