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汶上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汶上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7.62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2.89亿元,全部为县本级新增债务限额。
二、2023年汶上县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23年全县共发行政府债券25.4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89亿元,置换债券(含再融资债券)12.56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分级次看,全部为县本级使用。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06.51亿元,全部为县本级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159号)规定,县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在限额内举借债务,在报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
三、汶上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我县已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突出安排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新增债券使用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其中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5.54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5.39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1.2亿元,用于社会事业0.45亿元,用于农林水利0.31亿元。在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方面,用于偿还了到期债券本金,减轻了财政偿债压力。
四、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23年,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安排县本级新增债券额度12.89亿元,置换债券额度12.56亿元。其中用于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5.54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5.39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1.2亿元,用于社会事业0.45亿元,用于农林水利0.31亿元。我县使用的置换债券12.5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了到期债券本金,减轻了财政偿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