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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MB2850180F/2024-01991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024年度优待型“八一保”办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3 08:45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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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汶上县2024年继续开展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八一保”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保群体及缴费类别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一)由政府全额承担的群体1.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2.享受低保家庭中的退役军人;3.2023年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

(二)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群体除上述群体之外的其他济宁籍退役军人,政府每人补贴20元,个人承担80元

二、承保单位

中邮人寿保险公司负责我县的承保工作。

八一保住院费用理赔办公窗口:汶上县邮政公司宝相寺邮政营业厅(地址:汶上县尚书路769号),办公电话:0537-3700030、3700066。

保险保障方案

保障内容

人均保额(元)

保险期限

保险费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8000

一年

100元/人/年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10000

意外伤害身故

17000

意外伤害伤残

17000

驾驶非运营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障

20000

乘坐机动车意外身故保障

20000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保险合同生效后,经过疾病观察期30天后(2023年已参保的不受观察期限制),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经居民(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意外住院10000元、疾病住院8000元限额内根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的情况,按如下标准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目录内免赔额600元,目录外免赔额600元)。

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金额

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601-5000元(含)

20%

5%

5001-6000元(含)

30%

10%

6001-10000元(含)

35%

15%

10001元以上

45%

20%

(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按第(一)条约定标准赔付。

(三)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1.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按约定金额给付身故金17000元。

2.参保人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残疾等级,按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以17000元为限。意外伤害伤残说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3.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导致意外身故的按约定金额给付身故金20000元。

四、理赔所需材料

注意:享有优抚医疗保障待遇的优抚对象,先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住院医疗补助,然后再带以上清单到中邮人寿保险公司窗口办理赔付。

五、缴费、起保时间、保险期间

(一)缴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6日。

(二)保单生效时间:2024年9月30日。

(三)保险期间:一年(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

新参保人员,保单生效后有30天观察期,观察期内办理住院,该次住院产生的费用不予以赔付;2023年参加“八一保”,2024年继续参保人员无观察期。

六、缴费方式

1.线上交费操作办法:(1)扫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如提示“申请人信息不存在,请核实”,可能存在以下情形:1.是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优抚对象,已由政府缴费,个人不需要交费。2.2022年10月前未参加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2.线上交费失败,可带退役有关证件到汶上县尚书路769号汶上邮政公司宝相寺营业厅柜台交费。

3.不符合公告参保条件参“八一”的不给予住院费用赔付(报销)。

注意事项

(一)对赔付保险额度、赔付比例、起保时间、保险期间等不认可的不建议参加“八一保”。

(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予住院费用赔付,请勿参加“八一保”。

(三)享受低保家庭中的退役军人、2023年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参加本年度“八一保”,在保险交费期间,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申请方式可用电话、现场、委托村(社区)负责人等方式进行,不主动报备导致遗漏的自行负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为准。

(五)线上扫码购交费,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唯一指定可扫码交费的网站,任何单位和个人可转发网站信息,不得自行制作含有交费二维码的文章、视频等。

(六)以下为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电话,以下电话不接受保险业务咨询。

汶上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80325

中都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52862

南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270136

康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25647

南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156363

刘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92675

次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071172

寅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87972

郭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916030

郭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968698

杨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838076

军屯乡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980529

白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7806117

苑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6556070

义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0537-3708046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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