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济宁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济医保发﹝2019﹞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汶上县医疗保障局对自愿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评估考核,经现场量化评估,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汶上县中都现代城店、汶上县耕仁堂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德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宁市汶上县康庄药店有限公司、济宁德源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东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分值在80分以上。经研究决定,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汶上县中都现代城店、汶上县耕仁堂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德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济宁市汶上县康庄药店有限公司、济宁德源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济宁东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孝慈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医(综合)诊所拟确定为汶上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统一管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
监督电话:0537-7727668
附件:汶上县拟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xls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