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济宁人才金政20条>的通知》(济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用人单位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申请用人单位必须为汶上县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
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新引进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新引进硕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以下简称专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申请条件:青年人才属首次在济宁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新引进博士、硕士、本科生来济就业、自主创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专科生来济就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参考)。首次在济宁就业时间认定以首次在济宁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申请用人单位必须为汶上县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新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批次)进行兑现;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延至下个年度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二)硕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
(三)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
(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青年人才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盖章版)、个人参保证明以及工资发放证明、申请补贴完整年度企业完税证明等。
(二)信息上报。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引才单位登陆济宁人社·人才汇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60.211.255.252:8080/jnrcw/jnrsrch/home)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申请材料。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上传的申报材料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引进青年人才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三)名单公示。“引进青年人才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策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同级财政局申请资金,按照资金拨付相关流程发放至用人单位。引进青年人才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后,及时发放给引进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通过服务平台完成新引进博士信息上报;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8日通过服务平台完成新引进硕士、本科生、专科生信息上报。
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2024年8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报送至汶上县市民广场东路560号(汶上县档案馆4楼40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shangrencai@163.com。
(二)引才补贴发放形式。新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批次)进行兑现;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延至下个年度进行申报。青年人才出离济宁市域的,不再具备享受引进青年人才补贴资格,停止兑现引才补贴。
(三)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因特殊情况当年未申请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针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家庭奖励,博士研究生应在企业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硕士研究生应在企业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符合上述标准的,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并足额发放给人才本人或人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人才家庭奖励为税后金额。
(五)申请单位和新引进青年人才须对核查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查、监督核实工作贯穿始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同一人员(项目)获得多项奖励(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联 系 人:王睿
联系电话:0537-7287598 电子邮箱:wenshangrencai@163.com
联系地址:汶上县市民广场东路560号(汶上县档案馆4楼406室)
附件:1. 汶上县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表.xlsx
汶上县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表.xlsx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