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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严把案卷评查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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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已入夜,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下简称汶上县分局)五楼会议室里仍灯光通明。汶上县分局执法大队的案卷评查人员正在对近期拟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你们这次涉嫌未批先建的案子,适用的法律条款有点问题,需要你们中队立即纠正,以免后期出现法律风险。”当评查到某案卷时,评查人员通过电话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办案人员进行反馈。 “适用条款应该没问题啊,我们专门查询过环评法相关条例。”办案人员有点不解。 “建设项目未报批与未经审查开工建设,适用的法条是不一样的……根据案件情况和处罚依据条款,违反条款应适用《环评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案件评查人员耐心地解释道。 近年来,汶上县分局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工作要求,严把案卷审评关口,并将关口前移,所有案卷通过评查前一律不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工作开展初期,执法办案人员也曾不理解,认为评查人员太较真,对案件材料过于吹毛求疵。对此,我们及时沟通疏导,当整改提升的阵痛期过后,当案卷质量大幅提升,受到上级领导肯定表扬时,办案人员也慢慢从不理解者转变为支持者。”汶上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涛对记者说。 “环境执法案卷从立案到结案,补充完善个十来次是常有的事。案卷质量提高了,既规范了环境执法,也规避了在执法中遇到的很多法律风险,对我们一线环境执法人员自身也是一种保护。”汶上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王平说。 据了解,为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汶上县分局从局机关内部调配2名具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员参与案卷评查,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招录1名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生专职从事案卷审核,同时还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听证培训考试,目前已有5人具备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主持资格。在此基础上,外聘一名职业律师对重大案件开展合规性审核把关。业务骨干人员配齐配强,让案卷评查质量得到保证,办生态环境执法铁案不再是空话。 案卷评查重在落实整改。对案卷评查出的问题,汶上县分局及时梳理汇总,做到卷卷有清单、有反馈,由办案人员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同时,将问题清单转给全体办案人员,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照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面提升案卷办理质量。 为有效化解案件办理中的争议或误解,汶上县分局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用充分的说理,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让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近年来,汶上县分局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无一诉讼或复议。 汶上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局长李伟表示:“本着‘办铁案、铸铁军’的总体要求,我们将继续以‘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模式,提升案卷评查质量,推动环境执法工作,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助力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供稿:刘榕华 初审:单洪涛 审核:张 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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