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排查质量安全风险,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精神的要求,为保证市对县年度考核达标,推动区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管能力提升,参考省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4年工业产品抽检计划。县局成立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乡镇(街道)基层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实施2024年度汶上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一、工作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690批次。一是常规性抽检,在生产、流通环节根据实际全年均衡开展抽样检验工作;二是专项抽检,包括省市专项产品检查抽检、季节性专项抽检、舆论热点产品专项抽检等。
汶上县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分配计划表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抽检时间和频次。按照全年均衡分配原则,每月任务完成量原则不少于全年任务的1/12,季节性、专项性产品在相应季节及节假日增加抽样量。为尽量避免重复抽样和集中抽样,原则上对每个被抽检单位的抽样数量不应超过3个品种(加油站另计),对去年抽检存在不合格工业产品的单位至少抽检1批次;除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外,对年内省、市已实施抽样的单位不再重复安排对其进行抽检(加油站另计)。全部抽检工作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7月10号、12月31号前承检机构向县局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提交半年度、年度分析总结报告。
(二)抽检对象。以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煤炭、安全防护产品、建筑用钢筋等建材产品、家具等装饰装修材料、电线电缆、电子电器、日用及纺织品、食品相关产品、眼镜、农业生产资料、危险化学品、燃气灶具及配件、电动自行车配件、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灯具、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等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工业产品为重点,对消费量大的高风险工业产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切实加强对诚信度低、历年检出不合格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跟踪抽检。
(三)抽检场所。我县在产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批发(消费品)市场、大中小型工业产品销售经营单位等业态。
(四)承检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检工作。
1、落实“双随机”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质量市场科应当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监督抽检样品原则上应全部符合可追溯条件,不得出现样品名称模棱两可、样品来源不清的情形。抽样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发现被抽样者涉嫌存在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 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2、承检机构应按照文件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开展检验工作,原则上应于接收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二)及时报送数据结果。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后,将检测结果按时上报,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承检机构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重点工业产品,应在检验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报送县局质量和市场管理科,不得直接寄送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
(三)依法核查处置。负责核查处置的科室应严格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规定,开展相应环节不合格工业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收到不合格工业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定期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全面落实“一公开”,及时公布产品抽检信息。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应在无复检和异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抽检信息内容由组织抽检的科室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包括抽检情况通告、合格产品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联 系 人:贾道军
联系电话:13792397290
邮 箱:wsxzjs@163.com
附件:1、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汶上县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分配计划表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1:
汶上县市场监管局
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华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刘 峡 党组副书记
步兆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建 二级主办
王建伟 二级主办
翟 峰 二级主办
张湘鲁 二级主办
高 黎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刘浩洋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财务和装备科、法规科、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各乡镇(街道)基层所负责人。
附件2:
汶上县2024年度重点工业产品抽检分配计划表
序号 | 重点工业产品 | 抽检批次 |
1 | 车用汽油 | 90 |
2 | 车用柴油 | 90 |
3 | 车用尿素 | 20 |
4 | 液化石油气、CNG | 20 |
5 | 燃气灶具及配件 | 15 |
6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 | 20 |
7 | 钢筋、水泥、砌块 | 30 |
8 | 烟花爆竹 | 10 |
9 | 管 材(聚乙烯)、防水卷材、夹芯 彩钢板 | 30 |
10 | 陶瓷砖、卫生陶瓷 | 10 |
11 | 机制砂 | 5 |
12 | 肥料 | 100 |
13 | 农膜 | 10 |
14 | 电子电器(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 | 10 |
15 | 煤炭 | 20 |
16 | 纺织品、服装(校服) | 30 |
17 | 鞋类 | 5 |
18 | 儿童玩具(用品) | 20 |
19 | 家具、板材、木地板等 | 30 |
20 | 眼镜 | 20 |
21 | 食品相关产品(奶瓶等) | 10 |
22 | 学生用品(文具) | 40 |
23 | 电线电缆 | 20 |
24 | 危险化学品 | 5 |
25 | 消防器材 | 10 |
26 |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 20 |
合计 | 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