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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9xA/2024-01750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苑庄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苑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苑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11:49 信息来源:苑庄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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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区、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苑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苑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苑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暴雨、台风、洪涝灾害,保证苑庄镇防汛和抢险救灾指挥顺畅、处置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济宁市基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任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苑庄镇行政区域内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预警与响应

苑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苑庄镇防指)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县防指)预警信息和指令,按照《苑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全面组织领导本镇的抢险救灾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落实党政首长负责制,在苑庄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认真做好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苑庄镇各职能办公室(中心)、防指成员单位、各村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响应迅速,密切配合,高效处置。

(4)信息共享,科学调度。发挥网格管理效能,确保信息互联互通,高效指挥;对本镇人力、物力、财力等实行统筹安排、统一调度。

2苑庄镇基本概况

2.1辖区范围人口概况

苑庄镇地形主要以平原为主,镇内主要河流北泉河、泉河南支以及引汶补济工程。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干事创业好班子”“山东省文明乡镇”“山东省森林乡镇”“山东省卫生乡镇”“山东省农业产业强镇”“山东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山东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等荣誉称号。

2.2防汛重点工程及部位

1.河流、水库、塘坝、沟渠等;

2.霓虹灯、大型广告牌、塔吊等高空构筑物;

3.农田、道路、桥涵、基坑、低洼易涝区等易积水区域;

4.学校、养老院、危房等重点区域;

5.其他重点部位。

3组织机构

3.1苑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立由苑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指挥长,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武装部长,分管村建、水利、执法中队、卫健等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各职能办公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引导组、巡查预警组、警戒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置组等8个应急工作组。

3.2苑庄镇防指应急联动机构

苑庄镇防指根据职责分工,与防指办公室并列设立,明确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并根据灾害等级预警和苑庄镇防指命令,展开相应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3.3工作职责

3.3.1苑庄镇防指工作职责

(1)在上级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机构和苑庄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台风指示及命令;

(3)组织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抗旱防台风的演练;

(4)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督促做好河道清障疏浚工作,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5)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村及时处理涉及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6)根据苑庄镇地理环境、企业类型及分布、重点防汛工程和易涝区域等实际情况,组织会商研判,组织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防台风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7)根据县防指相关信息发布,负责苑庄镇汛情通告,发布和解除应急响应。

3.3.2苑庄镇防指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应急办、水利站、农业办、武装部等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并组织会商研判;负责综合文字和信息报送工作。

(2)宣传引导组。由宣传办负责。主要负责开展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负责起草宣传通稿,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应急大喇叭、宣传车、短信、微信、电话、铜锣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等应急知识;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3)巡查预警组:由水利站牵头,道路交通办、执法中队等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接受上级预警信息;负责组织管理调度水库、塘坝“三个责任人”(行政、技术、巡查)、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村相关负责人等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预警工作;及时报告水雨情及险情情况。

(4)警戒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道路交通、执法中队、村等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负责迅速组织人员对洪涝灾害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群众避险转移,实行交通管制等;落实力量加强各安置点、村的治安管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5)抢险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农业办、武装部、派出所、执法中队、为民服务中心、供电所和应急救援站等相关人员参与。负责抢险队伍人员、物资、机械的准备、调配,对重要防汛点、河道、危房等重大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负责低洼地段积水排除,协助对辖区重要电力、通信、供电、供水等故障的抢修。按照本级和上级指令,负责指导村和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将危险、警戒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上报转移人数及相关情况。

(6)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经贸办、财政所、应急办相关人员参与。负责做好被转移群众避灾安置点的食品、药品及生活必需品保障,确保各避灾点的救灾物资供应和群众基本生活。落实防指及各工作组后勤保障,力保防指通信、电力安全,确保防指工作正常运行。对接上级物资中运站或接收点,做好大型超市物资联系供应工作,指导督促村的救灾物资调配和有序发放。

(7)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卫生院(室)相关人员参与。负责调动辖区内所有医疗资源和力量应对灾害期间的突发病情和事故。负责实施灾区疫情监测防控,及时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场所消毒工作;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开展人员救治相关工作。

(8)善后处置组。由应急办牵头,派出所、民政办、农业办、应急办、为民服务中心、司法所、村等相关人员参与。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汇总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相关善后工作方案;对因灾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救治和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装备、提供的劳务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4应急响应及处置

苑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共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分别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苑庄镇防指根据气象预报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等级、暴雨雨情、过境路线及影响情况,并按照县防指指令,决定启动苑庄镇相应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等级预警。

4.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可能险情灾情

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1.2防御重点

做好河流、水库、塘坝水位调控。

4.1.3组织指挥

苑庄镇防指带班领导到岗指挥,安排相关人员加强值班。发出蓝色预警通知,加强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做好下一步会商部署的准备;重要情况及时向防指报告。

4.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可能险情灾情:

1.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县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黄色预警: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黄色预警;

4.2.2防御重点

进一步做好河流、水库、塘坝水位调控;做好易积水低洼地和危旧房巡查;做好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及重点路段、桥涵、地下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

4.2.3组织指挥

防指副指挥长到岗指挥,加强联合值班。发出黄色预警通知,加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做好下一步会商部署的准备;调集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前置;各级包保责任人到岗到位;重要情况及时向防指报告。

4.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4.3.1可能险情灾情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县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

4.3.2防御重点

进一步做好河流、水库、塘坝水位调控;做好易积水低洼地和危旧房巡查;做好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及重点路段、桥涵、地下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做好学校、养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准备工作。

4.3.3组织指挥

防指指挥长到岗指挥,加强联合值班。发出橙色预警通知,加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情况的巡查、监测、调度,加密会商研判;启动应对极端天气熔断机制,对重点区域必要时采取停止集会、停课、停业、人员提前转移避险、交通管制和就地避险等措施;调度各重点部位险情,组织安排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

4.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4.4.1可能险情灾情

1.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县水旱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

4.预计可能发生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或其他需要发布防汛抗旱防台风红色预警的情况。

4.4.2抢险救援

1.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启动一级响应,请求上级支援;

2.进行社会动员,全力应对洪涝灾害;

3.防指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抢险救援,做好抢险支援队伍的引导配合工作,征集抢险物资、装备。

4.5应急响应结束

(1)结束响应。苑庄镇防指根据上级指令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确认危害因素排除,做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

(2)善后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汇总统计灾情损失情况,并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相关善后工作方案;对因灾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救治和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装备、提供的劳务参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3)复工复产。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早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总结与评估

苑庄镇防指应针对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补充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抗灾工作,及时上报县防指。

6附则

本预案由苑庄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修订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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