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适用情形(指依据法律条款)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对违反有关非道路 移动机械
污染防治
规定的处 罚
汶上县恒发石材有限公司
违反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问题。
罚款
罚款0.5万元
济环汶罚〔2024〕10号
2024.4.17
对违反有
关非道路 移动机械 污染防治规定的处
罚
汶上县宏创石材制品厂
济环汶罚〔202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