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济宁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济医保发﹝2019﹞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汶上县医疗保障局对自愿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开评估考核,经现场量化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的医药机构共3家。经研究决定,拟将中都街道观澜国际小区卫生室、南站街道潘村第二卫生室确定为汶上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卫生室,汶上县寅寺卫生院新增的寅阳新城社区执业地点纳入汶上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纳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统一管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监督电话:0537-7909111
附件:汶上县医疗保障局新增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名单.xls
汶上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