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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22F/2024-014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4-16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交字〔2024〕11号关于印发《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6 00:00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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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等工作的通知》《2024年济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汶上县“县域信用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经研究,制定《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5日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实践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体推进新路径,聚焦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圆满完成全省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济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汶上县“县域信用建设提升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信用交通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依规、协同监管、创新治理、重点突破、保护权益、审慎适度”的总体思路,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强化信用惠民便企,聚焦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行为认定和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信用修复,充分释放信用在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的赋能作用,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济宁样板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以红黑名单应用管理为手段,以界定从业失信行为为关键,强化行业内外的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努力提升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实效性,满足社会公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信用需求。

(二)注重统筹共享。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信用管理基础,不断完善信用联动机制,统筹推动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多方利用,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互通和协调共享,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三)加强协调联动。根据各级有关信用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县社会信用中心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下,充分调动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

(四)鼓励探索创新。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实际,创新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创建工作,探索形成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试点先行、以试点带全面,全面提升我县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三、总体目标

围绕“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和“县域信用建设提升年”建设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等业务领域作为重点,建立“交通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确保信用交通建设走在前列,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治理能力,为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一)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根据各级现有的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的难点和堵点,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服务、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措施等有关文件,聚焦安全生产、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制定行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平台和网站,及时归集和共享信用信息,实现全行业领域信用数据以及“双公示”等信用数据的“应归尽归”,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数据归集质量。

(三)突出信用数据应用。强化信用和业务的深度融合,推广事前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承诺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建立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多内容的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落细,让守信有用、守信有感、信用有价值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推进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深入推动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在交通运输领域创造性转化,加强对诚信经营、诚信履约、诚信执业等行业市场主体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开展诚信典范培树活动,在交通运输领域发掘推荐一批重大诚信典型(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讲好诚信故事,推动信用理念和诚信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在交通运输行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制定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细化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考核、信用信息记录、服务、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措施等有关文件,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以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强化信用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局属各科室、各部门要对照国家及部省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分领域制定和细化信用信息管理配套有关文件。(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二)制定完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掌握和共享获取的信用信息,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通过数据分析处理和综合积分,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并形成评价结果。强化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登记备案、资质审核、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方面的应用。(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三)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建立信用信息记录、采集、归集、公开共享等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按照“一数一源”的基本原则,明确采集主体、对象、数据标准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保存、更新等业务流程,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完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四)健全完善信用公开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明确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公开的规则及程序,明确信用分级分类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清单、公开方式和内容,扎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落实好“双公示”信息在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制度,逐步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全覆盖。(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五)推动便民信用修复。依据《济宁市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宁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信用修复遵循依法依规、按照“谁认定失信行为谁负责办理修复”的原则,规范信用修复程序。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失信主体可以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修复,要按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将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移出相关失信名单,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公示信用修复结果。(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六)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科室业务实际,在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并形成评价结果,出台实施的分级分类监管文件,并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施行严管和惩戒,以信用风险为导向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七)积极落实联合奖惩措施。落实国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关规定,丰富“信易行”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将查询信用信息、限制约束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嵌入行政监管、公共服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对守信市场主体,在登记备案实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给子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公布其失信行为。(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八)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网站,根据省厅部署,开展通过“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春运”“美德山东(与信用交通结合)”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主动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用政策、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大力宣传诚信典型,褒扬诚信行为,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为创建“信用交通县”营造良好氛围。(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九)扎实开展“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工作。要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学习荣成市等先进县市区在信用交通建设中的经验,制定信用交通创建工作方案、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相关工作文件,实现信用交通创建一片红。(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水运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客运所、出租所、维修所、驾培办等具体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5月底)。组建创建机构,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委县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对“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并作出全面部署,开展相关调研,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建设推进阶段(2024年6月—9月底)。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制定配套保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领域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夯实基础、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全面建成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建设提升行动。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对“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从信息归集共享、制度标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评估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完善,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厅评审复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综合素质好的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二)加强协调调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优惠政策,强化配套措施,支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创建活动情况通报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任务完成情况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实行定期分析与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报告创建工作的动态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进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交通运输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内部通报、政务信息等形式及时宣传通报“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等,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系统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对各科室、各部门创建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度迟缓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附件:

1.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责任分工表

附件1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宫庆帅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建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张  荣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汶上邮政管理局局长

刘  宾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作群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永生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良国  县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高明强  县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纪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井绪明  县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  明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史传统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凯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步军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麟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高中红  汶上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毛家坤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孙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鹏程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县交通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周长桥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尹  燕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建科(人事科)科长

姬传东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韦鸿飞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科科长

杨敬强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

房  冰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客运所所长

刘  伟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出租所所长

胡之续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驾培办主任

蔡高银 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汽修所所长

殷新建  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陈华东  县交通运输局养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成员同时为行业重点领域工作联络人,专班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李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军、杨曼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责任分工表


建设指标

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

责任科室、

单位


一、制度建设

(13分)

1.成立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得1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工作办公室或专班,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得2分,每少1人扣1分。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制订“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得2分。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具体落实,每月更新进展情况,形成月度工作记录或台账,得2分。(“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在本地区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中纳入信用工作,得2分。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并开展信用专题学习,得1分,最多4分。(本指标体系“六、1”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

政策法规科召集组织


二、联动机制

(5分)

1.与市交通运输局形成定期沟通联络机制,每季度至少1次共同研究推动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得1分,最多4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部门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宣传部门形成长期的沟通对接协调机制,得1分。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三、信息管理

(12分)

1.每季度向“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至少报送2条信用工作信息,每条得1分,单季度最多2分,全年最多8分。(不允许补报,且本指标体系“五、3”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分别具体上报1条


2.结合本地实际,每归集增加一个在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城市公交等领域的信用数据并共享至“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得1分,最多4分。(报送信用评价类数据时,须结合本指标体系“四、2”中的要求,经公示后且符合“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格式规范,否则不得分)

运管科、汽修所、驾培办、出租所、客运所具体落实

四、信用应用

(25分)

1.开展信用承诺制相关宣传,广泛告知行政相对主体,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模板样式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得2分。(签订后的信用承诺书须按“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格式规范进行上传,否则不得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信用评价制度或实施方案,每在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开展并形成评价结果,得2分,最多8分。(信用评价结果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否则不得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每应用于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得2分,最多8分。(出台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4.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含“信用交通·山东”查询结果),每应用于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得0.5分,最多2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5.鼓励被列入行政处罚或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含“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转办的信用修复工作),每修复1起加1分,最多5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五、诚信宣传

(15分)

1.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得4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活动总结、宣传报道等)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开展本地区行业诚信典范培树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推介行业重大诚信典型(企业或个人),得4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评选标准、公示文件、宣传报道等)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表“一把手谈信用”文章,得2分;报送行业诚信典型案例(企业或个人),每个类型得0.5分,最多1分。

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4.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春运”“美德山东(与信用交通结合)”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每开展1项主题活动得2分,最多4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宣传报道等)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六、培训交流

(6分)

1.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得1分;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信用工作相关培训会,得1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组织辖区内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和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含现场指导),得2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到“信用交通县”建设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得2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七、探索创新

(24分)

1.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保”等各类“信易+”相关政策文件,推出信用产品,每个得5分,最多10分。(“信易+”相关政策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根据制定的“信易+”政策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保”等各类“信易+”场景应用,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须有佐证材料及实际数据支撑),每个得5分,最多10分。

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对已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的各类“信易+”产品进行报道,形成典型场景案例并广泛宣传,每个得2分,最多4分。(“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宣传不计入)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加分项

1.在交通运输行业创新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亮点或典型经验、成果,被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应用的,每个加2分。(仅正式红头文件或官方公示信息可被认定,本指标体系“加分项、2”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积极参加由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易+”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成功入选案例汇编,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每个加2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积极参加由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用微视频大赛或信用海报设计大赛并获得奖项,每个加2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4.信用交通典型案例被交通部“信用交通公众号”刊载的,加2分。(日常工作新闻不计入)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5.积极申报并入选信用领域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加3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6.推动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积极争取到专项经费,为“信用交通县”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加1分。

规划财务科具体落实

7.在本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1分。

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扣分项

1.在评估验收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抄袭、雷同、伪造等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试点验收通过资格,评估总分数直接扣至0分。


2.因违法违规公开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或共享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行政诉讼、上访等重大问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每1起扣3分。


3.未能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造成不当使用甚至滥用的,每领域扣3分。


4.发生“双公示”数据迟报漏报瞒报,一经查实,每发生1次,扣3分。


5.报送的试点评估验收材料未能分门别类编排整理,凌乱错讹,难以辨识的,扣3分。


6.出台的各类制度、政策、办法、方案等文件必须具备红头、文号、公章三要素,缺一不可,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


7.会议、工作、活动照片等必须使用具有真实时间水印相机功能的APP拍摄,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


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指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安全生产领域。

细分领域:

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设计、公路施工、公路监理、公路养护、公路试验检测等。

水运工程建设:水运工程设计、水运工程施工、水运工程监理等。

道路运输: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

水路运输:水路客运、水路货运、港口、航道等。

汶交字〔2024〕11号关于印发《汶上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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